不會啊,強過當時的我了。30歲時,沒女朋友、沒車子、沒房子。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年薪還沒破40萬。好不容易交個女朋友,被對方母親嫌沒存款、賺太少,分手了。過了十年後,被動 + 價差 破百萬了。房子還沒找到尬意的。車子買了一台國民車種的休旅車。老婆、小孩也入手好幾年了。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