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lark0605 wrote:現在才看到你的文章真...(恕刪)
關於意外險,我個人大都把它當輔助
因為我個人只著重在四大險種上面,其他則看保戶自身的需求而定。
1.殘扶(廢)險
2.重大傷病險或一次性理賠防癌險
3.壽險
4.實支實付險
上述險種做齊後,意外險其實可有可無。
該張險種除了費率便宜外,我不認為有什麼可取之處。
我之所以不喜歡意外險,主要他有灰色地帶以及預防保險公司任意主張。
這就看保戶個人意願以及預算。
我會額外再規劃意外險的情況,大都是為了拉高意外死殘額度。
意外的認知容易不同
最容易產生理賠糾紛的情況,永遠都是雙方對於理賠上的認知有差異。
很多人買意外險,但是可知道保險公司對於意外的定義?
依據保險法131條,意外的定義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外來性】指的是外在因素,排除身體內部疾病因素,但不一定需要有外在傷害。
【突發性】指的是突然發生,非常規性,事故的發生無法預料,而排除慢性、反覆性、持續性的事故。
像是自身跑步受傷,進而造成扭傷、韌帶受傷,因屬於自體施力不當。
除非跑步時有接觸其他外在物體,否則不屬於保險中意外的定義。
然而在實務上,只要金額不大,保險公司可能會為了避免雙方爭執就會通融理賠。
換言之,若保險公司拒賠也屬於合理。
畢竟通融理賠就是保險公司施捨給你的,而不是你應得的。
再來就是疾病與意外同時發生時怎麼認定?
這一直是一大難題,也是常見的糾紛之一。
假設跑步到一半,因為心臟衰竭而身故那算意外還是疾病所導致?
跑到一半心臟衰竭而身故的話其實難以界定,這通常要走訴訟,交由法院判決。
畢竟疾病跟意外,只要同時發生。
那麼會演變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多半最後就是走上訴訟。
這種多數原因的情況,欲做事故的判定,法院通常會採用主力近因原則。
況且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也是意外死亡案件中常見的拒賠原因。
若是沒有目擊者的情況,保險公司就可能以自殺拒絕理賠。
一旦保險公司拒賠,那最後又是走上訴訟一途。
然而,一般人買保險絕對不會是為了步入法院而購買。
通常我會建議買壽險也是這原因,否則一個小小理賠也要走到法院爭取...
實非保戶購買之本意。
畢竟買保單不是替自己找麻煩的,能順順理賠才是真正的用意。
不如直接買張壽險搭配殘廢險、殘扶險會更好。
這樣就算保險公司主張因為疾病而導致殘廢或身故也照樣要賠。
畢竟保險公司並非慈善機構,而是營利單位。
為何保險業務員從不推這種保單呢?因為定期險比較沒有利潤嗎?
若是只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我個人也不會賣定期險種。
應該說,只要懂得分析的人,且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業務,都不想賣定期險種。
主要理由有三:
一、保費
二、佣金
三、保障
這三點環環相扣,前面兩點應該不難明白。
第三點我稍微解釋一下,為何保障也會有所關聯?
以一個正常保戶來說,預算是有其限度的。
倘若只購買定期險種,要買齊保障並不算太困難的事情。
(單就四大險種就足夠了,其他小風險可自留)
那麼...保障做足後,業務日後還能賣你嗎?
我想恐怕很困難。
那不如全賣終身醫療、終身防癌險、終身手術等等的..
刻意讓保戶保障不足,等繳完或日後覺得自身保障不足自然會來連繫業務。
這樣又可以多賣幾張不是更好?
我有個好朋友的先生是律師,他幫很多客戶打過保險的官司,
也因此非常不信賴保險公司,她先生是一張保險都不買的
我不確定他是看到哪幾張保單,導致他先生不信賴保險公司。
不過...我也不曾信賴過保險公司,我只信賴條款。
我不反對他不信賴保險公司,但是他應該要信賴條款。
我想關於這點,他打這麼多官司應該比我還要清楚才是...?
我也有律師的客戶,他也很認同我的觀點。
只是一開始我不知道他是律師就是...
而他會找我投保的原因,純粹只是他不想浪費時間過濾、收集商品資訊。
你著重在我所說的四大險種上,你的問題絕對不會是能不能賠?
而是為何不賠?
這兩者問題看似相似,但是其性質截然不同。
想問樓主,您是推薦哪家的定期險呢?
我目前是任職於保險經紀人公司(簡稱保經)。
可以跟許多家保險公司合作,能為保戶提供合更適合的保險規劃。
所以沒有一定推哪家,看哪張好就推哪張,多半是要考慮整體性以及預算來做規劃。
傳統單一保險公司只能販售自己公司的商品,在這種情況下選擇自然變少。
不管任何一個行業,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全部的商品會是最強。
而保經公司能夠做的,就是將各家保險公司對保戶最有利的保單規劃出來。
更簡單的說,保經能夠將各家保險公司的商品截長補短,來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
因此想要在同一家買齊所有保單,又希望對保戶有利,保費又划算是不可能的。
但是礙於法令規定,我不便在公開場合討論特定公司、特定商品。
故你想要保單諮詢、保單健檢、保單規劃,麻煩參考以下連結,MAIL到我信箱。
關於我
我直接介紹實用的保險給你參考看看。
一般規劃保險時,主要是【殘廢失能、癌症、醫療、身故】這四部分,
要以實際狀況來評估各風險的承擔能力,找到無法承受的風險,才能透過較少的保費來做好風險轉嫁。
不論是甚麼年齡,只要仍要透過工作來累積資產,都要避免因疾病或是意外事故的發生,
使得身體器官機能、肢體活動範圍發生問題,一旦喪失工作能力,甚至日常生活需要專人照顧。
這對家庭經濟是相當大的傷害,更可能面臨因看護費用無力支付的慘況。
當無法再從事原先工作時,等同每月喪失原先工作收入。
再從看護費來看,每月需3萬元左右不等,還不包含固定消耗品以及生活上開銷的花費。
若失能10年代表將負擔數百萬元的經濟花費,這對於任何家庭都是難以承受的經濟損害。
務必替自己投保【殘廢/殘扶險】做好殘廢風險的轉嫁。
煩請參閱此篇:
殘扶(廢)險理賠內容
殘扶、長照哪個好?
其次,當今癌症治療方式改變,新式治療技術的突破。
讓癌症平均住院天數下降,無須再以長期住院來接受治療。
然而健保大多不給付的標靶藥物或是電腦刀等放射線治療費用。
單一療程就要將近十萬元的花費,整年下來花費至少要破百萬元!
投保重點就是要能夠填補家庭無法承受的龐大醫療費用,別再投保以癌症住院、手術為主的癌症險種。
這已經不適用現在醫療現況,最合適是【罹癌就一次整筆給付】的險種,
只要一旦確診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整筆的保險金,那筆龐大的金額可以自由運用。
最好要有200~300萬左右才會比較安全。
如圖兩張一次性理賠的險種:

而投保醫療險就是擔心發生醫療事故時住院期間的醫療花費、薪資損失。
要有較好病房品質的升等病房之差額,來避免因多位病患產生交叉感染。
同時醫療技術越來越進步,許多新式微創手術、雷射、注射、藥物治療,
很有可能是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因此設備、材料費、藥品等其他各項費用,就需要額外自費。
雖然可以有更好的治療效果但要面臨數萬元至數十萬元,以目前的醫療現況看來,最好能有15~20萬以上的醫療額度才會安全。
更可以投保兩張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透過兩張實支的互補性,讓我們能有更完整的保障項目,
包含"門診手術雜費"這加分項目,將會更符合當今醫療需求的規劃。
煩請參閱此篇:
你買對醫療險了嘛?
實支實付險怎麼買?(上)
實支實付險怎麼買?(下)
您是否已經成家生子、是否每月需奉養父母、有背負經濟負債或貸款呢?
當不同情況要背負責任也會不一樣,要透過實際情況來評估,
倘若有壽險保障的需求,建議投保【定期壽險】來做好階段性的保障,
避免當發生事故時,讓家庭的收入受到影響。
煩請參閱此篇:
壽險該怎麼買?
最後,建議保費盡量不要選擇月繳。
保費的計算方法並非月繳X12=年繳
簡單的說,你選擇月繳保費,你X12下去你會發現保費比年繳保費多5.6%
有些信用卡繳保費,可以分12期0利率,且有1.2%以上的現金回饋。(金融轉帳也才1%折扣)
相當於月繳的意思,而且折扣還比較多,且不會多出那5.6%的保費。
(但要注意優惠時期,並非永久優惠)
看了上述幾段的回覆,希望能讓您了解保險規劃方向,
畢竟購買保險最重要的用意,就是將無法承受的經濟損害轉嫁給保險公司。
要提供保險方案給您參考,請再私訊或來信告知詳細生日與性別,
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也歡迎私訊或來信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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