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ny116 wrote:台灣家人都跟A沒來...(恕刪) 了解!!那應該請你母親 做出規劃直接把財產移轉給你 就不用擔心這些問題但請別忘了 他也是你兄弟!!這麼做 你母親做了最壞的示範不過我相信 你父親生前也已經有安排!!搞不好你兄弟根本不知道這種事 也不會去跟你母親爭這遺產!!
sunny116 wrote:A是大陸籍,沒有登...(恕刪) 無效啊..你爸給你媽的財產叫贈與跟A無關5年之內要算在遺產裡. 都超過了, 就不用算了啊.它只能來台打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再用這個結果去爭 遺產特留份但既然你爸已經無財產, 自然就沒遺產可以給, 當然也就沒有特留份了A是沒辦法合法得到你媽的財產
gigaspoil wrote:大大 您好:文中哪...(恕刪) 你這樣做是對的因為母親改嫁了,她的財產屬於她現在的家庭,法律上你有繼承權,但你在道德上是應該拋棄繼承,給你一個讚。我的情況,是媽媽不想分給大陸小三的小孩A遺產,因為A不屬於我們家庭,怕A不會拋棄繼承,所以才上來發問的,謝謝分享你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