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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課稅政策出爐~~~~~

兩稅合一取消就是本來能退稅的錢
變成要繳稅或沒退稅
政府都說取消兩稅合一可以多收500多億
500多億都是小股東的錢
拿小股東的錢去補貼大戶大股東少繳的稅
故意弄的很複雜讓大家都看不懂

標準的劫貧濟富

愛與寬恕 wrote:
兩稅合一取消就是本來能退稅的錢
變成要繳稅或沒退稅
政府都說取消兩稅合一可以多收500多億
500多億都是小股東的錢
拿小股東的錢去補貼大戶大股東少繳的稅
故意弄的很複雜讓大家都看不懂
標準的劫貧濟富


真專業

一眼就看穿他們的馬腳

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對於只靠股利生活的人有比較大的影響,還有每年領超高股利的人有影響
其他的人影響不大

如果股利可以領到二、三十萬以上的人,應該也是人生勝利組了吧! (對我來說 )
太深奧了,

拉板凳來這坐著,

等待神人解答。

愛與寬恕 wrote:
兩稅合一取消就是本來能退稅的錢
變成要繳稅或沒退稅
政府都說取消兩稅合一可以多收500多億
500多億都是小股東的錢
拿小股東的錢去補貼大戶大股東少繳的稅
故意弄的很複雜讓大家都看不懂

標準的劫貧濟富..(恕刪)


至於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許虞哲表示,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這看起來比較像是

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今年股利領了 10 萬 => 綜合所得總額 增加 10 萬

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
10 萬 8.5% => 可抵減稅額 8500 (不得超過 8 萬)

抵減其'應納'稅額:
如果你的綜合所得總額(股利+其他收入) 為 50 萬 應納稅額為 14100 元
14100 - 8500 = 5600 為你實際要繳的稅

至於退稅 抱歉喔 沒有這回事了

我來試著回答, 有錯有更正.

假設實拿股利10萬元, 所得稅率為12%.

(1) 部分免稅制度可獲配之股利金額37%免稅,餘額(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 100,000*63%= 63,000
--> 需繳稅金額為63,000*12%= 7,560

(2) 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 股利可抵減稅額為100,000*8.5%= 8,500 股利併入綜所稅該繳稅額為100,000*12%= 12,000
--> 需繳稅金額為12,000-8,500= 3,500

(3) 若想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許虞哲表示獲配之股利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 100,000*26%= 26,000
--> 需繳稅額為26,000

故選擇方案2為佳.
由範例可以推論
(1) 若所得稅率為30%, 選方案1為佳.
(2) 若所得稅率為40%, 選方案3為佳.
(3) 若所得稅率為20%以下, 選方案2為佳.
看不懂
反正除權後股價也會扣除股息修正。那就除權前一天賣掉,除完權再買回來。價差就是股息。
只繳交易稅
以股利所得50萬試計
原來 50乘10.28抵扣率
可退35150元
未來要繳5750元
不要存股了
比馬英九證所稅 對小股民更不友善更爛的方案
翻譯一下

(1)部分免稅制度可獲配之股利金額37%免稅,餘額(63%)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等於是股利部分的總金額 打 63 折後,全部併入收入

e.g 100 萬股利 = 63 萬收入

63 萬再加入其他的所得,累進稅率


(2) 至於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許虞哲表示,獲配的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股利的部分只剩下 8.5% 的可扣抵稅額,最高 8 萬為上限。

e.g 100 萬股利 = 8.5 萬可扣抵稅額,超過 8 萬,所以採記 8 萬

然後 100 萬加到所得,累進稅率,最後的繳稅金額 - 8 萬


(3) 若想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許虞哲表示獲配之股利按26%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100 萬股利 直接繳 26 萬的稅

其他的所得,不加上股利部分

(適合綜所稅率 > 26%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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