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mytacoo wrote:這個很重要啊⋯⋯有大大知道嗎?假設每年領到的股利,原來可扣抵稅率是14%目前的所得稅是只能減半扣抵那財政部準備提出的分離課稅25%可扣抵稅率14%是不是應該含在25%裡面領取股利的人就只要再繳11%? 扣抵稅率是兩稅合一制度下,避免重複課稅的設計。現在兩稅合一取消,也就不會有扣抵額了。根據你的例子,公司發給你的股利100元(P.S.持股淨值也減少100元...),已經先幫你繳了14元的稅。你拿到股利後再繳25元的稅。所以,你實拿75元,繳了39元的稅。39/(75+39)~34% 如果再考慮貼息的情形,真的會氣死人...
OriginStar wrote:可扣抵稅額是兩稅合...(恕刪) O大您的意思是說以後收到股利憑單就只會看到一筆25%的直接扣除?財政部目前丟出的兩個方案是以後報稅可以自選還是他們會從這兩個直接挑一個定案?
jammytacoo wrote:昏倒就是營利事業公司的上繳之後然後再扣25%?????????????????????????財政部為什麼不要一次說清楚講明白讓普羅大眾知道它們的25%到底是什麼啊? 這就是財政部厲害的地方。一直提5萬或10萬免稅額度的事來誤導民眾。大部份的人只看到小小的免稅額度,卻不知道公司先繳的稅(輕易達到20%以上)已經不能扣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