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翔wujs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想問...(恕刪) 如果我是你,我會還給爸爸贈與了給我的N百萬並且告訴爸爸您之前贈與我的錢我都還給您了,除了醫藥費,以後不要跟我要大筆的金錢,如果您有一天沒錢了,我會奉養您。我覺得我爸爸都不吝贈與給我N百萬了,我也不吝於還給他贈於我的錢,這些錢原本就是他的,我只是幫他保管這筆錢而已,至於這些錢爸爸要怎麼花是他的事,他開心高興就好,只要不拿去賭博、買毒品就好。
親人有遇過外面的誘惑60對上28的,65對上40的,一位離婚,一位分居,這一種的就看您母親的決定,如果你媽不同意,且無過錯,年紀這麼大了,法官判離的機會很低。如果懷疑是失智,請帶他去失智症門診,有確診的話,請律師辦輔助宣告,也就是在處理財產時需要配偶或子女(須指定輔助人)陪同且同意下,才有法律效力。不動產則建議在地政事務所作“預告登記” ;辦理「當事人註記」-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網頁下載申請書,以郵寄或親臨“聯徵中心櫃台”辦理的方式申請,即「不再申辦信用卡、貸款或擔任保證人」等業務,避免遭詐騙金錢、盜領存款。http://www.jcic.org.tw/main_ch/docDetail.aspx?uid=526&pid=526&docid=367最後,辦理“註銷駕照”。如果是賭的話,就幫不了您了,因為這一種神仙難救,最好先確立財產防火牆,而他㽪與的錢請保管好,可以跟他說已經保險用掉或信託了之類的。另外如果真的一定要買名車,你直接“貸款”買在你的名下,說你已經沒有錢,只能貸款幫他買,另外可以在你媽(配偶 或 輔助人)同意下,幫他保高額意外險 第三責任險 超額險之類的到頂,只是保費也很貴,保護自己家裡,也保護路上無辜的民眾。拜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