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eanVoyager wrote:
我母親還不到七十歲,...(恕刪)
如果是考量到八十歲之前的因素,也許還有其他間可以考慮唷
80歲以上就沒辦法
weyanweyan wrote:
我是現職保經業人員...(恕刪)
OceanVoyager wrote:
今天看完了這一篇後...(恕刪)
weyanweyan wrote:
另外您提到的觀察期 我聽他再吹喇叭.................看條文最準......亂來
不然最多我看過是....疾病有等待期30天 但只有少數
其中一家的條款:
【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致成附表所列第一級至第六級殘廢程度
之一,且至殘廢診斷確定日仍生存者,本公司自殘廢診斷確定日後之保單週月日起,按殘廢診斷確定日當時
保險金額的百分之二乘以附表所列給付比例計算所得之金額給付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