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io1982 wrote:
錢是透過我4個姑姑每人匯款200給我跟我弟,也是講到避免贈與稅的問題才分別匯款。...(恕刪)
每人每年免稅贈與額為:220萬
你跟你弟弟 受贈的金額為800萬*2=1600萬,
四個姑姑 免稅贈與額合計為220萬*4人=880萬...
所以你的四位姑姑,如果是同一年度 匯給你跟你弟弟,被國稅局查到,是要繳 贈與稅的。(1600萬-880萬)*10%...這個金額繳款人為四位姑姑。若真的課到,記得要幫姑姑們出錢。)
如果你四位姑姑
分別是
2016年底 每人先匯200萬給你跟弟弟(你跟弟弟帳戶分別各收到200萬*4)
2017年初 四位姑姑再分別各匯200萬給你跟弟弟.....這樣不用課到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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