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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刪刪

4位姑姑分別匯款200萬, (姑vs.姪子關係)應該沒有每年220萬贈與免稅額, 亦即國稅局查核後, 還是得補稅的(10%?),80萬吧! 先存著別花掉就是了! 贈與稅和年度所得稅無關! 等通知繳錢就對了!
libido1989 wrote:
4位姑姑分別匯款200...(恕刪)


了解,謝謝各位
所得稅是你爸的事,跟你沒關係。

但一次性的給你跟你弟一人800萬,
理論上你跟你弟一人要繳(800-110)/10=69萬的贈與稅,

這點金額你沒繳原則上國稅局也不太會查到,
但你現在在這裡說了,會查的機率就提升了,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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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先回文才爬樓

其實既然你家長輩使用4人分別贈與,
代表他們對稅制都有基礎的了解,
你應該不用去煩惱稅的問題,專心思考800萬要怎麼用吧
ushio1982 wrote:
去年家裡房子賣掉,...(恕刪)


煩惱贈與稅的問題,各樓大大都已回覆,贈與問題好像不算是問題了.
02933 wrote:
國稅局會知道,所有人賣掉房子後錢要怎麼分嗎?...(恕刪)

一般要偵測,可能會去從「個人」大額匯款去著手
政府機關可透過銀行定期通報的方式來抽(或偵測,看N百萬以上金額抽來分析)
名目(賣房子後分配)就比較不重要,只要是認定贈與就好
反正發公文,被查的如果不是贈與(有買賣或借款等行為),自然要提出相關證明去說明
Samdada wrote:
煩惱贈與稅的問題,...(恕刪)


房地產不是您的名字,買賣稅金就跟您無關。
至於收到800萬贈與,贈輿稅是贈與人要繳的、跟您也無關。
安納,您跟稅一點都沒關係。
刪...刪...刪...刪...刪...刪...刪...
印象中贈與稅的免稅額每人每年都有220萬,贈與人跟被贈與人應該沒有限定關係,意思是陌生人應該也可以!
樓主的父親敗掉產業 所幸四個姑姑懂的基本稅務幫到樓主一些忙.

贈與人 受贈人真的兩個不認識都行.
ushio1982 wrote:
錢是透過我4個姑姑每人匯款200給我跟我弟,也是講到避免贈與稅的問題才分別匯款。...(恕刪)


每人每年免稅贈與額為:220萬
你跟你弟弟 受贈的金額為800萬*2=1600萬,
四個姑姑 免稅贈與額合計為220萬*4人=880萬...

所以你的四位姑姑,如果是同一年度 匯給你跟你弟弟,被國稅局查到,是要繳 贈與稅的。(1600萬-880萬)*10%...這個金額繳款人為四位姑姑。若真的課到,記得要幫姑姑們出錢。)

如果你四位姑姑
分別是
2016年底 每人先匯200萬給你跟弟弟(你跟弟弟帳戶分別各收到200萬*4)
2017年初 四位姑姑再分別各匯200萬給你跟弟弟.....這樣不用課到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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