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54782 wrote:投資...別把生活...(恕刪) 謝謝提醒,您的指示會記著的。不預備借款,只用手上現存的一點可運用資金。增資不跟,頂多真有盈餘再投資。本業不放,繼續努力過日子。想不開,就是想衝衝⋯⋯
欠學喲 wrote:小弟預備和朋友合資開一家小公司試試市場的發展...(恕刪) 跟朋友合資是最糟糕的營運模式,有切身之痛~!還有,公司的營運務必還是要參與的,別以為光出錢就好。如果到時候有人拿公司的名義去到處借款、週轉...五鬼搬運。你們這些當股東的到時候真的會賠到傾家蕩產。
我有跟同事合資過.後來拆夥了.~之後7年後再創業..就獨資.~快活多了.~我周圍的朋友也是後來都拆夥獨資.除非是家族企業.就另當別論.~偷偷告訴樓主..我當初也想不開...決定了才告訴老婆.~.她知道了之後.也不好說什麼~!! 因為她知道說了也沒用.~8個月後不合就拆了~之後7年.要創業.她就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