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x1.33x2+208x1.66x6=2624.96
以上為單一休息日加班,這個以四小時為區間
工作只做半小時,也要給足四小時
工作做四個半小時,要給足八小時
如果休息日加班卡到國定假日,當天就是208x8=1664
就算工作只做半小時,也是要給全日...
以上只有加班費,當天的薪資是要另外發給的......
以樓主為例
舊有算法50000+416x32=63312
一例一休算法
50000+(208x1.33x2+208x1.66x6)x4=60499.84
公司加發208x8x4=6656
60499.84+6656=67155.84
資方增加成本
(67155.84-63312)÷63312=0.06071266
故
要牽拖一例一休漲價不能超過6%
那為什麼會說比較多呢,因為以前老闆都把休息日的加班費拿來凹你,因為是月薪制的所以禮拜六日本來就有算薪給你
所以只單算加班費不算你多來的那一天。
新制說穿了就一個禮拜要休兩天就是了。
多上的那一天就是要多給一天本薪跟加班費
故比之前的還多,因為之前沒有一例一休問題,也就沒有一個禮拜要休兩天的規定。
但你們公司用兩倍算,其實跟新法完全不衝突,基本上優於新制勞基法,所以沒差別。
因為妳說的你們假日加班費是以時薪X2 不包含本薪多給的情況下,自然當然優於勞基法,但如果老闆的兩倍跟你的認知有誤差,實際上就只有給本薪1倍的價格,那就跟國定假日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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