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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joncehome1@gmail.com wrote:
小弟有記帳的習慣以...(恕刪)

夫妻倆人,含租房月開支12611元..........如果你不寫中文.我還以為你生活在越南!!!!
就算在越南.我每月的消費也超過這個數字....還不含房租!!!..
要有細帳啦!!!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joncehome1@gmail.com wrote:
小弟有記帳的習慣以...(恕刪)


當褓母真不錯.

joncehome1@gmail.com wrote:
小弟有記帳的習慣以...(恕刪)


可以請問一下這個是哪一套APP嗎?
謝謝
刪~~~~~~~~~~~~~

jcen wrote:
可以請問一下這個是哪一套APP嗎?
謝謝


CWMONEY
免費軟體
要更多功能才需要付費
我養兩個小孩...
其中一個幼兒園一個月要繳1萬1
更小的保母一個月要繳2萬2

另給父母每月1萬
薪水吃光光....

看到最近新聞土豪哥揮金如土,相較起來自己真是.....
這真的要看活動的地區了...差別很大呀...我們這區..光光10坪簡單裝潢套房..都是1萬起跳..
什麼都要自負..停機車也要收費...還是得看區域性
我家的房貸一個月1萬出頭

小孩教育費一個月也1萬.我們沒錢讓她念全美語的

孝親費一個月1萬

保險一個月平均也8500

交通費.水電瓦斯網路.車輛保養維修

一家四口如果感冒看醫生.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費.所得稅

吃吃喝喝

對我而言.一個月根本就是月光族.還要靠老婆幫忙支出一點

否則光靠我完全不夠用


大火快炒 wrote:
夫妻倆人,含租房月...(恕刪)

我現在終於知道!! 為什麼台灣的離婚率會這麼高....
扣掉4000元房租. 剩8000多.......比一個住在大台北生活的大學生每月生活費還低......

男人如果:
婚前婚後心態沒調整!!! 離婚也不能怪別人!!!!


看看這個實用的資訊吧...
台北市低收入戶申請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05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5,162元)。
2.全家人口之動產(含存款、股票及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40萬元。
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joncehome1@gmail.com wrote:
小弟有記帳的習慣以...(恕刪)

賺太少的人還是奉勸別生小孩了.
自己都養不活了.
生一個小孩,你的收入最少要有五萬.
生兩個,你的收入最少要有七萬.
這是過著比貧民還稍微好一點的對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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