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金融詐欺案...就算是告不贏也是要告...(我反而覺得穩贏的)不能讓卷商, 做無本錢的生意, 敢承接就要承擔風險...告贏之後, 會成為法院通例, 之後, 所有的卷商才會不敢亂搞...卷商才會詳細的去查證財報, 仔細的 Know your customer, 這樣股民才會有保障...ps. 我沒有樂陞, 但是建議受害者要提告, 律師費7萬, 小錢, 大家合資找專家, 告死卷商...如果我是受害者的話, 我一定會告, 而且找金融法律專家告死他, 然後全程參與...==================================不過與其告卷商, 我覺得樂陞這家公司的誠信問題更大, 應該讓他下市...
不需要講這種風涼話吧!健全制度很重要你覺的你的證券商在你覺的不妙時不讓你賣股票三天之後才還你讓你賣,你很支持這種行為是不是那我真的也沒話講了我沒有參加收購,但我覺的這很重要啊! simba.lin wrote:身為中信的迷你股東,...(恕刪)
病急亂投醫,死好找中信金的唯一理由是它賠得起不要打了十年官司結果無責任免賠到時正主也跑光光,兩頭空,還要讓律師抽一筆,爽嗎?承銷商連帶賠償此例一開,你說台灣金融業還用玩嗎?股票還上得了市嗎?怎麼看都是策略錯誤,自取滅亡
當你的客戶要買股票,尤其是買這麼大金額的股票,要驗資應該是作這行的“常識”而不是法律有沒有寫的問題。如果其他券商在承作公開收購時都有驗資,而中信沒作,中信金就很難說自己沒責任。至於事後百尺竿頭延遲付款,中信金和金管會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那只是缺乏擔當互踢皮球,事情托到這麼後面才想處理已經很難收拾。所以現在對中信金來說是賠多少錢跟什麼時候賠錢的問題。
facebookAdm wrote:這是金融詐欺案....不過與其告卷商,我覺得樂陞這家公司的誠信問題更大, 應該讓他下市....(恕刪) 打官司中信銀最多賠5元,公文幫他找保險了。我個人認為樂陞一定會下市,會計師跑了不作帳主動終止委任關係且金管會證期局發函要樂陞財報重編,有那一位會計師敢在幾天內簽出季報和月報的。除非樂陞花大錢且無形資產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