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州 wrote:
貴家庭兄弟姊妹的觀...(恕刪)
父親也沒留下多少遺產給我們
兩間房一透天一公寓都是老媽在付貸款
所以掛在她名下也是應該
父親真的留給我們的是少量的股票和保險理賠
理賠金約300萬左右
因為都是母親在繳所以理所當然也是都給她
母親用理賠金償還了剩下的貸款
餘下的錢就當作她的養老金
至於我們三個兄妹生活也都邁入穩定
身為長子的我考上國營企業
妹妹則是國立高中的老師(還嫁了個中鋼工程師的老公)
弟弟則是在開貨車送貨
我們並不會去貪求父母親留下的財產
如果她們能夠靠著自己的財產安穩養老
對我們做子女的來說也是減少了許多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