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dak1691 wrote:當街打中風爸爸 「...(恕刪) 不太認同...如果只生而沒有養,說難聽一點不就是捐了一點精蟲罷了。這種情況還要照顧?形同陌路是最佳說明,至於說照顧的想必很有愛心?應該可以將人丟給他們照顧嘍。請留連絡方式讓版大通知您繳費,不然憑甚麼要版大幫忙繳?被罰錢也不該繳!看看這些立委何時要做事情修法!
sking17 wrote:你没有说你爸55岁,...(恕刪) 這位先生我家也有一樣情況 但你知道爸爸回應甚麼嗎「我是董事長命 隨便也得找個董事長工作來作」請問我要去哪幫他找董事長的工作給他??花光大半輩子積蓄玩樂 然後留一堆債要給子孫背我相信你也會忍痛放生還會偷笑的
延伸, wrote:不管心裡怎想,孩子幫老爸買保險理所當然可不是.... 當然要繳,我也贊同繳有國民年金來,除非版主爸做地下經濟不然應該也是沒有工作現在不幫繳,以後還不是得奉養只是領得錢是可以減少奉養的金額不是版主領回,我之前留言只針對版主繳版主領這件事是錯誤的至於版主怎麼繳,要是經濟沒負擔,現在拿一筆錢把10年欠費繳了之後再繳10年18282*20*0.65%+3628=6,005到時就算你不奉養父親,說版主不孝的人會少很多
不要繳,當然不要繳!1誰說到時候繳的人可以領回的,請他留下資料,領不到跟他要。2都已經沒有同住一起,又沒有養育的事實存在,還留下債務一堆,繳個屁啊!3將來誰說話?今天不幫忙的人,將來多嘴就潑糞對待!人生是對自己負責,你還有大把人生要走,照顧好您的母親。至於不負責的人,走法律途徑放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