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
全世界那些台灣之前效法的兩稅合一國家
剩下多少呢?
小弟較好奇的是, 為什麼揚棄兩稅合一? 國際潮流是一回事, 但不採用兩稅合一制的理
由是什麼呢? (小弟研究不多, 也一直想知道)
像證所稅, 不管今天廢不廢, 好歹有個理由就是說為求公平正義, 對於資本利得 (基本上
近似不勞而獲, 可算是一種原罪) 要課稅, 那至少也是個師出有名的說法...
那兩稅合一變成扣抵減半, 除了什麼國際潮流外, 除了政府稅收不夠外, 我很希望知道還
有什麼至少算得上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這樣子重複課稅? 計算上而言, 股利所得要承受更
重的實質所得稅稅率, 為什麼? 股利所得(營利所得) 是否有什麼原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