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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協商問題


小曙光 wrote:
某親人的事情92年...(恕刪)


這中間都沒寄帳單或簡訊通知?
無論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最後還是要向前走.
其實不用那麼緊張

依法利息的請求權為5年

如這十幾年內並未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話

利息部分可以不用理他

但本金部分的請求權為15年


而且你的債務已經被銀行賣掉

那就算民間債務,就算去申請清償

對方也可以不甩你的

所以比較好的做法,就是跟對方協商和解

或者直接請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你在申請異議

這樣就會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你再提出利息超過請求權

至少金額會比較少一點

如你要在龜毛一點,在請對方提出所有的原始資料




去申請政府協助的債權協商 就可以不用理他們 直接跟銀行喬
呆債債權轉移 也頂多是幾折收購 有得還是銀行轉投資的 不良債權公司
頂多利滾利 4萬就可以處理掉了...


首先應該要看支付命令確定沒..
還沒確定的話...
就先聲明異議進入訴訟程序去開庭
到法庭表示利息的時效...
目前利息時效只有5年..
超過的部份就無法請求...

如果確定了..
對方也申請強制執行薪水
最多也是只有每月薪水+獎金的1/3
但是還是可以對超過五年的時效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對於資產公司説當初欠不到2萬..
12年過後竟變成14萬..
這也灌水灌太多了...
因為年利率20%..
每5年會翻出一倍的利息
12年也才翻2.4倍的利息...
20000*2.4=48000
再加上本金及相關費用最多不會超過7萬...
14萬真的有誇張了....

小曙光 wrote:
某親人的事情92年辦...(恕刪)



願意跑法院解決嗎?
願意的話可以把相關資料準備好去法律扶助基金會詢問

卡債的處理流程是先跟銀行強制協商,當然一般銀行都會要你本金利息分期攤還,想也知道不可能,於是協商不成立。

協商不成立之後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更生了,更生需要準備類似企畫書的東西,告訴法官你的所得多少、開支多少、每個月願意還多少等等(還蠻詳細的),然後開個一次庭大概就可以準備結案了。

我是覺得這過程比較繁瑣一些而已,花一些時間去跑就有經驗了,沒有太高度的專業性,利息20趴他想太多了,法院不會容許的好嗎,只是你要花時間去跑流程就是了
卡債協商的前提是要是銀行

對資產管理公司無法可管

不要浪費去協商了

席溫 wrote:
其實不用那麼緊張
依...(恕刪)



人之賤‧在於都希望別人誠實‧卻又沒辦法接受現實!! 你出賤嘴!!我罵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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