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d193anthon wrote:
我提供我個人金融相關求償經驗,那是一家上市公司月營收相較前一年突然增加50%-100%,而且還連續6個月增加此數據皆公布於證交所網站.
結果等要公布年報時,突然發布因"誤用會計準則,營收將下修60%",想當然爾消息一公布股價如自由落體狂跌,我個人損失20萬.
隔天心有不甘致電證交所.證期局以及投資人保護協會,結果全部都叫我等他們查有無不法,如有不法將移送檢調,結果等了大半年這三個機關人員都說目前無結果,我決定還是自己來處理.
我對此公司負責人告民事求償,引用法源為證交法20條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
誤信之行為。" 與20-1 "前條第二項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或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各款之人,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一、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約莫2個月將此事處理完畢,該公司賠償我20萬,我算過這期間因此錯誤資訊而造成損失的投資者超過萬人,處理我賠償的人員說還沒有一個人像我一樣去告他們公司,自己的權益要自己增取,那些公家機關的人是不會幫你的.
你TRF要求償,你要先研究法源依據,不然白紙黑字合約也是你簽的,要求償還真的是有難度.

ak479527 wrote:
玩得起,TRF, ...(恕刪)
TRF 交易門檻多在100萬美元
也就是一次要拿 3000萬台幣 出來玩
如果你的資產有多少, 你才會去玩 TRF ??? (至少也要10倍以上(3億)的身價)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01sitter wrote:
anthon大真是厲害,是某IPC廠嗎?印象中那段時間有兩家製造商將代理業務的營收直接併入公司總營收,想當然爾營收暴增,但實際上毛利率很低,這應該是公司會計的疏忽,而非故意造假,當然簽證會計師也有點兩光。
是的,正是你說的那家,跟我對口處理人員是該負責人哥哥,本來想跟我喊芭樂ken暗示要我砍價,我跟他曉以大義若我將此事公告於網站讓受害者一個一個告貴公司,恐怕他們光處理此事就頭大,而且對貴司形象也不佳.
後來這位大哥也算好商量,過年前就趕快處理和解,不用等開民事庭,因為他們也不想為這事煩惱.
另外,本來我是想連會計師一起告,後來看了年報發現他們有寫簽具"保留意見" (季報我就沒研究),而且公司都賠錢了就算了.
要靠政府單位幫老百姓,以此例不靠自己救自己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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