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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沒有退休金的人,要如何想辦法投資自己與理財呢?

原則上不管怎麼樣都要未雨綢繆阿
所以我推動,不管士農工商,每個人繳的退休費率一致,已工作30年(或繳退休費合計已達30年)繳費期滿可以選擇不續繳,但65歲以後,政府每個月給最低基本生活費(以目前生活水準來看,一個人生活費2萬元/月,應該綽綽有餘)。不繳的人(或少繳的人),政府就不用支付65歲以後的退休金,或是降低金額。我認為人生而平等,退休後依然平等,所以費率一致,月退金也一致。

費率很簡單,就是以平均餘命(目前約82歲)計算,假設平均每人政府要支付17年(65歲~82歲)2萬,那就是17*12*2=408萬。活得越久,領得越多,如果不到餘命就回歸自然,政府就發給遺族剩下還沒發放的費用。

平均繳費30年,所以408/30/12=1.13萬,在依據比例分配給雇主、政府與個人(例如6:2:2),沒雇主者,政府負擔2成,個人負擔8成。當然因為是先繳,所以有利息收入,利息就加入月退金內,充當未來通膨後,一個月的最低生活津貼可能會增加的支出。

我的觀點,月退俸應該由政府負責保障65歲以後退休人士的最低基本生活津貼,如果他要遊山玩水,一個月可能需要5萬元的生活費,不足的3萬元在30年以上的工作上就自己存,政府可開闢一個自提月退俸專戶跟隨主人,要更多的退休金,就自己在工作的時候存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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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ibin wrote:所以我推動,不管士農工商,每個人繳的退休費率一致,已工作30年(或繳退休費合計已達30年)繳費期滿可以選擇不續繳,但65歲以後,政府每個月給最低基本生活費(以目前生活水準來看,一個人生活費2萬元/月,應該綽綽有餘)。不繳的人(或少繳的人),政府就不用支付65歲以後的退休金,或是降低金額。我認為人生而平等,退休後依然平等,所以費率一致,月退金也一致。費率很簡單,就是以平均餘命(目前約82歲)計算,假設平均每人政府要支付17年(65歲~82歲)2萬,那就是17*12*2=408萬。活得越久,領得越多,如果不到餘命就回歸自然,政府就發給遺族剩下還沒發放的費用。平均繳費30年,所以408/30/12=1.13萬,在依據比例分配給雇主、政府與個人(例如6:2:2),沒雇主者,政府負擔2成,個人負擔8成。當然因為是先繳,所以有利息收入,利息就加入月退金內,充當未來通膨後,一個月的最低生活津貼可能會增加的支出。我的觀點,月退俸應該由政府負責保障65歲以後退休人士的最低基本生活津貼,如果他要遊山玩水,一...(恕刪)


政府為何要將百姓分門別類
因為這樣百姓就會因自己的福利而互相對立,無法自己統合成單一力量,政府就好管理

以上出自家父任職於中央人事單位友人的言論,參考看看
紫微0726 wrote:
webreg wrote...(恕刪)


這算法完全是錯的,因為稅收並未計入勞、公保收入
勞保政府、雇主、勞工付擔為10%、70%、20%。公保政府、公務員付擔比例為65%、35%

所以計算政府付擔勞、公保佔稅收比例,不該單純這樣算

最後勞工退休金新舊制都不是政府付擔的,而是公司提撥
勞退舊制是在員工退休由公司一次提撥,新制為每月由公司提撥6%到員工專戶
所以這筆退休金再怎樣都不會用稅收來補
有錢人的致富第一原則

不繳稅, 不付利息



sohopro wrote:
有錢人的致富第一原...(恕刪)


有錢人的致富第一原則,就是當公務員(連戰就是最好的例子),

且現退休領比工作時多錢(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妻子就是如此),

所以致富第一原則當公務員:先讓自己不工作比工作時多錢.

是光頭不是禿頭 wrote:
最後勞工退休金新舊制都不是政府付擔的,而是公司提撥,...(恕刪)



這句話應該可以再細項討論,舊制退休金有三筆,一是公司給的(如年滿55歲且在該家工作超過15年、連續在該家工作25年以上,或年滿60歲,工作10年以上...,計算用退休前一年的平均薪資,前15年是兩個基數,後面是1個基數,最多45基數,),二是公司提撥到退休專戶的,只要你不是在這家公司退休,這筆就沒了(新制就是針對這個來改善)。三是政府給的(勞保),最多給45個基數(最多就是43900*45=1975500元。

新制一樣有三筆,一是公司給的(如年滿55歲且在該家工作超過15年、連續在該家工作25年以上,或年滿60歲,工作10年以上...),二是公司提撥到個人退休專戶的,依薪水公司提撥6%,但個人最多還可從自己薪水增加6%,這帳戶可一直跟到60歲,60歲以後就能申請月領。三是政府給的,如勞保年資不滿15年,到65歲可申請一次給付,超過15年,只能申請月領,計算金額是投保薪資(最高60個月平均)*1.55%*年資。

相關法令,可參考勞動基準法(公司退休金支付)、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提退休金)與勞工保險條例(年金給付),當然您說的不是由政府負擔應該也是有道理,因為從年金給付事項來看,是勞工在工作期間繳納保險費,等65歲以後開始領年金,就跟私人保險的定義是一樣的,只是政府、雇主與個人都有負擔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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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ibin wrote:
相關法令,可參考勞動基準法(公司退休金支付)、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提退休金)與勞工保險條例(年金給付),當然您說的不是由政府負擔應該也是有道理,因為從年金給付事項來看,是勞工在工作期間繳納保險費,等65歲以後開始領年金,就跟私人保險的定義是一樣的,只是政府、雇主與個人都有負擔保險費。..(恕刪)



我說的不夠完整,上面指的勞工退休金,是單指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舊制)部份。
這部份政府並不需要付擔
勞工保險條例是按比例付擔,也非新聞寫的全由政府預算支付

感謝,你補充我所想要講的,不然我打的並不完整
容易被打臉的文章,01很多追根究底的專業人士
a14927 wrote:
有錢人的致富第一原則,就是當公務員(連戰就是最好的例子),

且現退休領比工作時多錢(財政部長張盛和說妻子就是如此),

所以致富第一原則當公務員:先讓自己不工作比工作時多錢.
...(恕刪)

不是第一參政治第二開廟宮嗎????
另一種記得是第一賣冰第二告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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