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沒人會因卡債 車房貸被告詐欺的吧 銀行還可一直追債啊而且這是你的經營風險之一 如你基金理專們的合約下都有一行投資自有風險 投資有賺....... 2008年不少人被坑你要去證明銀行理專有故意錯誤行為的也不多會先追繳再就發文扣你薪水資產去拍賣榨出錢來 都沒拿到就轉資產處理公司每段時間就狂打電話討債信直寄 搞不到失敗的會換家再討循環如都沒上班領薪沒房資産真沒錢還就面對上述這些又現繼承為限定繼承都沒資產留給人 那天子女也不用繼承到債務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