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man148 wrote:由建築公司及幕後金主簽約作甲方,並由幕後金主開30個月後到期的個人支票及本票給乙方當保證。 ...(恕刪) 我朋友之前在金門看過類似的案子詳細了解後 情況變成要簽約前, 會跟你說建設公司不會簽 只由金主跟你簽約了風險瞬間爆增!朋友當時就沒多大意願,聽到這樣之後 誰還敢簽啊那個建商還是他認識的咧~話說回來, 現在買預售屋 建商都會倒給你看了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呢?唉 怎麼總是有人相信 天上會掉燒餅....
telman148 wrote:各位大大:...(恕刪) 這種募資模式 可以套用各種不同的標的物 不論國內外都有然後說明介紹書 上面刊登的資料 弄得有聲有色的實際去 [宣稱的合作夥伴]詢問 就會發覺雙方的進度 根本就只有諮詢洽談而已程度類似[非法集資]
telman148 wrote:各位大大: 最近我認識的房產仲介(不是很...(恕刪) 這種募資模式其實在小型建商來說很常見,至少我看過很多。但是你這有疑點,1. 不熟。2. 保證獲利。一般小建商做法是,先集資買地 ,再向銀行貸款蓋房子,獲利再平分。也有一些是地養了一陣子,漲了賣其他建商,獲利平分。通常建設是很有賺頭,怎麼可能讓不熟的人來分,這點很怪。再來,再怎麼熟也不會有保證獲利這檔事,會投資的人多少對這市場有了解,知道風險評估,才會投資,這才是建商要募資的對象。會賺錢的人一定認識不少有錢人,要跟不熟的人募資,感覺很怪。小心!
這超過一般建案不考慮土地增值狀況下的報酬率...一般建案評估(土地+營造款)=總銷67%;(管銷+利息+稅金+業務獎金+設計費)=總銷13%;淨利=總銷20%...上列公式不考慮房價上帳賣超過底價的情況,賣超過底價是多賺的.你投資這500萬,加上建商跟相對銀行融資500萬(以融資50%計),約可創造1149萬的銷售額,淨利=229.8萬...算230萬好了建商直接還你500+230萬=730萬...哇~這建商太有良心了吧!建商若反還900萬...這建商基本上是想把賣不掉的房子賣給你...不會還現金的.
小小夢想 wrote:條件是:簽隱名合夥...(恕刪) 隱名合夥契約書......其實我也不是很懂。但從契約書來看,乙方只負責出資500萬元,所有土地買賣、建築工程、賣樓交樓通通由甲方負責,乙方不得干預,但甲方保證乙方30個月後可返還900萬元或轉為購買房子,這是合約的大意......
daniellaigmail wrote:這超過一般建案不考慮...(恕刪) 這在921那時候還蠻常見的..建商周轉不過來,銀行不肯借錢走投無路才找民間...又不敢找黑的怕被砍手砍腳做防波塊...只好找一般人來當盤子敲...簡單來說就是沒錢燒了,要找錢...至於保障簡單啊..一個是土地做設定...不過這個多半已經貸一堆了..要賠也是先賠銀行先...要不就是更換原始起造人....兩個都不行那就是建商騙吃騙喝要跑路了...前提是...是真的建商在找資金XD詐騙的機會看起來比較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