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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最需要的不是調降證交稅而是廢除證所稅,廢除健保補充保費,廢除可扣抵稅率減半

有賺錢,為何不用課稅??

每次回歸公平正義,要課 證券所得稅 (賺錢才課稅,賺越大,課越多。 但是虧損不用顆稅),

就有一堆散戶亂喊政府無能? 部長無能? 亂課稅。 殊不知,是散戶用自己的錢,幫大戶賺飽飽

現在,不要證交稅,也不要證所稅,這也不課,那也不課

乾脆到道路邊賭博,大家就都不用課稅 !


a9202507 wrote:
薪資所得要繳稅,為何股票資本利得不用繳稅 ?

補充保費5000 起徵,為何是5000元,不是500萬元,不是1元起徵 ?


因為股票交易時已課稅,且股票有所謂的風險,賺錢課稅,那賠錢時是否退稅!

補充保費更是個萬萬稅產物,課的有理嗎?
從 2012 年,政府推證所稅開始,我一路支持到現在,股票也只有愈買愈多。

我看不出來股市為什麼沒有春天?

我支持證所稅 ( http://www.hoamon.info/blog/2012/12/15/2013_capital_tax_type.html )
我有一個想法
課稅以身家論
有變現且獲利再課稅
給大家看看了
不是財經出身, 太天真請多包涵

概念大概是
不管戶頭裡面的股票成本多少是虧是贏
以不賺不賠起頭
開始先計個人 所有戶頭總市值 當成 初始持有成本 (能列舉因成本高屬虧損則列舉)
每天做結算
當然, 一開始就偽造不合理的成本導致永遠不用課稅是不允許的

==============================================

買股票就是 持有總成本增加+股票價值
賣股票就是 持有總成本減少+剩餘股票價值+得到現金(沒賺錢) 或是
持有總成本不變+剩餘股票價值+得到現金(有賺錢)
想像一個人有一堆帳戶, 一籃子股票期貨權證資買券賣
可以總結成有一個 持有總成本 跟 總價值 的數字
當然如果只要討論股票交易, 就不用算到別的商品去了.
這個方法好處是不用針對個別股票成本做紀錄
只需要統計總額, 對資料維護有幫助

以下是用買股票來舉例, 其實道理在信用交易也通
前提: 何謂虧錢? 賣出的錢+股票餘額 < 持有成本, 我們不希望被課稅
何謂賺錢? 賣出的錢+股票餘額 > 持有成本, 有獲利的部分課稅無妨

1. 虧錢的情況下賣出, 得到的錢都是自己的錢, 不該課稅, 所以新的成本變成原始成本減去所得款項
就算虧損下賣光光, 個人成本仍存在, 將來再買股票就是再增加成本, 在虧損情況下都不會課稅.
比如個人從成本 100W, 到最後賣出全部得 20W, 成本=虧損=80W
將來再買了 50W 的股票, 成本就變成 130W, 只要在帳戶結算屬虧損不用課稅, 散戶說爽了!
2. 贏錢的情況下賣出, 剩下的股票價值仍大於成本, 則對所得款項全數課稅, 成本維持不變. 有賺錢有繳稅, OK!
3. 贏錢的情況下賣出, 剩下的股票價值低於成本, 意思是得款中有部分是獲利, 部分是成本
比如成本 100W, 賣出股票得 10W, 結算統計剩餘股票價值 97W
10W 中有 3W 來自成本, 7W 來自獲利, 所以最後成本變成 97W, 然後對 7W 課稅
4. 除權息該不該課稅? 由成本跟價值去算就會得到答案, 結算後個人總值沒有賺錢的除權息是不會被課稅的.

課稅怎麼課?
成本 100W, 賣出前現值 1000W, 賣出部分得 20W, 結算餘額值 980W (收盤價跟賣出價不一定會一樣, 這裡只是舉例)

雖然帳面獲利 9 倍 = 900W, 但僅處理 20W, 那能對 20W 課高稅率嗎? 合理不合理?
如果是採取 非累進稅率 , 這個問題會簡單的多
不用管獲利的部分分幾次變現, 金額大還是小, 餘額忽大忽小
只要變現時獲利的部分就依照固定的比例課稅, 比如 10%, 不管散戶大戶
大戶才不會覺得說交易量越大金額越大反而要被課更多稅, 也不給大戶優惠, 必須符合公平正義.
光是要獲利才會被課稅就差很多, 許多散戶可能一輩子都回不了本的.

搞任何名堂想課更多稅卻造成交易量下跌且課稅不公平的政策, 最後一定會自食其果

歡迎討論

peter_hsu wrote:
有賺錢,為何不用課稅...(恕刪)


有賺錢當然繳稅,現在問題是賠錢還要繳稅或是費用
健保費跟股息有什麼關系,股息是要扣股價的
又不保證填權,還要在繳所得稅

一頭牛被剝了幾次,只鼓勵炒短線

kevinshen1974 wrote:
有賺錢當然繳稅,現...
健保費跟股息有什麼關系,股息是要扣股價的
又不保證填權,還要在繳所得稅
(恕刪)



就是大家反對課證所稅,政府後來才搞這一些小花招

看來要靠領股利過活的人要多付出一些了 !!

fish0727 wrote:
因為股票交易時已課稅,且股票有所謂的風險,賺錢課稅,那賠錢時是否退稅!
補充保費更是個萬萬稅產物,課的有理嗎?


所以我認為,證所稅可以課,但是賠錢也要能抵稅,才是合理的。而不是目前這種半套證所稅。

另外補充保費,我只是覺得很奇怪,真的要課的話,為何是5000以上才要課?
Locke - sky wrote:
前兩年 7000...(恕刪)



重點是散戶沒錢進場了.

"證交稅" 是有交易的人人都繳, "證所稅" 是有賺才繳

--> 股市裡散戶賺得少, 稅卻沒有比較少

反倒是以"畫K線" 當飯吃的主力, 吃定散戶, 稅也只是一樣多
買賣利差是 免稅
其實是散戶已經沒毛可拔了

賺大錢的人免稅這是什麼道理?

股票資本利得取代證交稅(或證交稅大幅調降) 才趨近公平的交易
這幾年台股事實上很好賺

會賠錢只能怪自己

都漲到快萬點了~

很多股票都飆翻了~

虧錢跟稅無關~多充實財金知識才真的

至於量~只跟政府稅收有關~~關我們什麼事~

至於啥啥證所稅健保補充費~講真的小錢而以

證所稅真的是害台灣害慘了...三年來,台股日成交易量從1200多億驟降至700多億,等於證交稅少收了1500多億元,卻僅換來一年只有9億多元的證所稅。

政府的粗糙的「稅改」,平白讓政府三年的稅收少了數千億元,根本是個「賠本生意」。

以香港、新加坡為例,目前香港投資股票的股利股息分配,完全免稅,統一併入所得稅,且採單一稅率15%,新加坡也是採單一稅率17%,讓國內外投資人享有相同稅制,這些基本的稅制公平,政府在訂定法令前,實應有更深度的檢討。

不過即使不是個好政策,我們還是要搞懂弄清他,才不會讓自己的權益有所受損喔,推薦閱讀
"證所稅申報全攻略 搞清課稅範圍、出售順序、成本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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