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大錢養家養老婆 wrote:
回歸問題原點~~公布財報非重點~有無專款專用並且把錢用在對的地方~...(恕刪)
賺錢大分析得很好
但我想把錢用對地方這件事對於向非特定人收取捐款的團體來說是非常困難的
第一缺乏公正第三方監督,第二沒有訂立契約
就像長輩給我零用錢叫我好好念書,結果我拿去打電動一樣
沒有監督沒有契約強制力,結果都是失控
所以做善事,直接捐款反而最不負責任
比較好的方式是信託,由委托人依照契約財產權利轉給受托人
受托人按規定條件和運用範圍管理信托財產並處理收益
慈濟的問題在於沒有用信託畫一個圈圈,規範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做
結果拿善款炒股票也變成很正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