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6年550萬買入,自備10萬,其餘用信貸+房貸就可以搞定,買550萬房沒甚麼問題.2. 2011年時,550萬房應該增值不少,利用轉貸+增貸可以還掉信貸,再弄一些頭期款,買下1960萬房子,也不會是問題.操作桿槓比較大,比較少人敢這樣玩.....我自己也是這樣累積資產,同時負債也相對提高....
spjuan wrote:1. 2006年55...(恕刪) 樓上的大大說得沒錯,自備款不一定非得自己有現金不可,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取得,只是必須付出較高的代價。至於這麼做是否值得?就是個人的選擇。另外,以前超貸的難度不高,現在比較難,除非是有頭有臉的人。財務槓桿操作是一把雙面刃,運氣好加上紀律佳,投資可以事半功倍;相反的,也可能輸到一毛都沒有。
練笑話是一種藝術 wrote:2006年550萬買...(恕刪) 10萬自備,假設550萬,房貸8成=440萬,差100萬信貸440萬房貸,2%,20年(如果可以做更長更好),寬限期2年(如果3年也可以),100萬信貸,4%,7年那前兩年約每月20000元房貸利息+信貸本利第三年房貸本利+信貸本利約37000元每月
太唬爛550的房給你貸九成九頭期都還要55萬10萬頭期買房?騙三歲小孩?另外8年前的北大特區也沒那麼便宜一坪11萬買新成屋?林口、汐止還有點可能搞不懂為啥這些公眾人物總愛在出名後編些唬死人不償命的故事是要證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