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S00313 wrote:如果股市漲, 表示大戶會影響股市, 三年後不實施如果股市不漲, 表示大戶不會影響股市, 三年後實施..(恕刪) 對大戶條款存廢的論辯,主要是對成交量的影響而非股市的漲跌,有量未必漲、無量未必跌。
kantinger wrote:愛拼經濟資本市場又發...怎麼對股票賺錢的所得課稅的呢?(恕刪) 有所得才有稅 , 有交易但不見得是賺錢有所得,卻要被課稅,這就是立委搞出的山寨版的證所稅讓人詬病的地方.當初的劉憶如版,較接近實質的所得稅概念,現行的山寨版的證所稅,只能視為 政府作莊抽傭,變相的證交稅二次課稅,並非所得稅概念.大戶2千萬的資金,每周進出一次,一年就50次,就10億了.大戶就算沒繳綜所稅,但每年出售10億以上的股票,就算賠錢無所得也要繳證交稅, 光 證交稅就貢獻300萬以上,且 讓 部分證卷營業員得以溫飽,降低失業率.2000萬資金來回炒股,一年繳300萬和手續費,光基本損失就高達20%,還要承受投資損失的風險.如果一年內只賺500萬,繳了300萬證交稅,不就是繳了60%重稅. 更何況有時一年到尾,還是虧損的.政府又沒保證股市一定獲利,憑什麼看成交量,抽如此高的傭金呢?財政部該做的是,說服教育那些腦筋不好,又自封為財經學者的立委,取消或降低證交稅,改採其他先進國家,採股市實質所得作課稅標準的證所稅. 不要再往只看交易量的山寨版的證所稅的死胡同裡鑽研了.
本來劉憶如版本是要 有所得才有繳稅後來一堆散戶幫大戶說,這樣大戶會逃走,台股會下跌所以腦殘官員就先求有再求好於是有現在的大戶條款現在的問題已經不在"證所稅"有沒反映證所稅應有的精神而是一堆買了就要政府保證漲的人在市場中所以,有人就趁此興風作浪就算是"對"的政策也推不起來奉勸那些買了就一定要漲,而且只會買的人不要留在股市了去房地產吧房地產的生態是 "買了一定漲,賣不出去加價再賣"而且比起股市政府官員更不敢動房地產不過,把自己的獲利建立在別人生活的痛苦上,有損陰德,自己考慮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