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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戶條款 ???

phS00313 wrote:
1.今日決議延後三年...(恕刪)


藍~反正三年後不是我當家

綠~順勢加稅反正黑鍋有人揹
讚~
絕對是利多~
絕對有幫助~
少抽一點血,成交量一定會有幫助~

phS00313 wrote:
1.今日決議延後三年...

(恕刪)

管那麼多幹嘛..有三年的空窗
k8 2021撞爛報廢 ; VW vento 1.8CL 01M原汁未改 2024已拖走報廢了
要看獲利多少分級課稅

之前就要那要做

但被立院改成什麼樣了?
phS00313 wrote:
如果股市漲, 表示大戶會影響股市, 三年後不實施
如果股市不漲, 表示大戶不會影響股市, 三年後實施..(恕刪)


對大戶條款存廢的論辯,
主要是對成交量的影響而非股市的漲跌,
有量未必漲、無量未必跌。
成交量大就好嗎?

稅收都創7年新高了

轉作實體經濟對大部分人更有利對嗎?
新加坡

交易要清算費跟加值型營業稅
所得新加坡稅務局判斷為專業投資人營利事業所得稅率17%對嗎?



媒體會報嗎?
kantinger wrote:
愛拼經濟資本市場又發...怎麼對股票賺錢的所得課稅的呢?(恕刪)
有所得才有稅 , 有交易但不見得是賺錢有所得,卻要被課稅,這就是立委搞出的山寨版的證所稅讓人詬病的地方.

當初的劉憶如版,較接近實質的所得稅概念,現行的山寨版的證所稅,只能視為 政府作莊抽傭,變相的證交稅二次課稅,並非所得稅概念.

大戶2千萬的資金,每周進出一次,一年就50次,就10億了.
大戶就算沒繳綜所稅,但每年出售10億以上的股票,就算賠錢無所得也要繳證交稅, 光 證交稅就貢獻300萬以上,且 讓 部分證卷營業員得以溫飽,降低失業率.

2000萬資金來回炒股,一年繳300萬和手續費,光基本損失就高達20%,還要承受投資損失的風險.

如果一年內只賺500萬,繳了300萬證交稅,不就是繳了60%重稅. 更何況有時一年到尾,還是虧損的.

政府又沒保證股市一定獲利,憑什麼看成交量,抽如此高的傭金呢?

財政部該做的是,說服教育那些腦筋不好,又自封為財經學者的立委,取消或降低證交稅,改採其他先進國家,採股市實質所得作課稅標準的證所稅. 不要再往只看交易量的山寨版的證所稅的死胡同裡鑽研了.
那就想蠶食對嗎?


之前預估在股巿獲利超過400萬元約2萬人適用對嗎

改到變幾千人
又喊說要更少
再喊說那樣少乾脆不課

目前合法收入

除了上市櫃股票買賣

有所得稅制上都不用課的嗎?
本來劉憶如版本是要 有所得才有繳稅
後來一堆散戶幫大戶說,這樣大戶會逃走,台股會下跌
所以腦殘官員就先求有再求好
於是有現在的大戶條款

現在的問題已經不在"證所稅"有沒反映證所稅應有的精神
而是
一堆買了就要政府保證漲的人在市場中
所以,有人就趁此興風作浪
就算是"對"的政策也推不起來

奉勸那些買了就一定要漲,而且只會買的人
不要留在股市了
去房地產吧
房地產的生態是 "買了一定漲,賣不出去加價再賣"
而且比起股市政府官員更不敢動房地產

不過,把自己的獲利建立在別人生活的痛苦上,有損陰德,自己考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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