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1)有朋友說,大陸的A股帳戶,離開大陸之後不能用手機下單,只能用電腦下單,請問是這樣嗎??2)目前公安機關會出具臨時居住證明嗎? 還是只能靠版主建這幾種方式?1.在大陸租屋3年,並有房東開出的合約證明2.在大陸置產,房子等居住財產3.住在朋友家,由朋友出示房屋產權證明和關係證明...等等(有點像俗稱的擔保)4.迷之管道(靠證券經理或相關人士)
shortman wrote:請問各位大大1)有...(恕刪) 這是2014的文阿,你資訊落後了2016年開戶文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1&t=481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