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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匯錢給對方有什麼方法可以追回

cuteysc wrote:錢是你們多匯給對方的

說真的你沒有什麼
很多人真的以為這樣,所以最後搞得跑法院,何必?既然不是自己的,匯回去不就好了

J.F C wrote:
你的理論不符合法律定義,
舉例來說,你去ATM提錢,它多吐錢,
你拿走,銀行是可以透過法律追訴你,
非照你的理論是對方疏忽,錢就是你的。
不是你應得,拿走不還就有法律責任。



本日最中肯

cuteysc wrote:
錢是你們多匯給對方的

說真的你沒有什麼可以告的

多跟對方溝通吧


胡說八道,

甲方與乙方言明交易金額,
故甲乙兩方均明瞭交易金額.
甲方就算多轉金額給乙方,
在甲方通知乙方退回多轉金額,
乙方就有義務退回多餘款項,
否則就是侵占.

J.F C wrote:
你的理論不符合法律定...(恕刪)


謝謝大大指正,那可能我的觀念有錯誤

不過我的意思還是,其實可以用溝通的替代其他方法,也是最省時省事的

cuteysc wrote:
謝謝大大指正,那可能我的觀念有錯誤


不是可能,是錯很大.....

cuteysc wrote:
不過我的意思還是,其實可以用溝通的替代其他方法,也是最省時省事的


現在就是避不見面了,還有沒有其他方式要的回錢

你有沒有認真看文啊
TopYoung wrote:
現在就是避不見面了,還有沒有其他方式要的回錢

避不見面,代表有據為己有之意圖.
最快的方式就報警了,
還跟他寄什麼存證信函.

一報警,人馬上就會出現了.
他如果明知這三萬塊不是屬於他的且把這三萬塊拿去用
才能定侵占罪
否則應該是以民事告不當得利依判決結果要求返還或強制執行
當然先報案請警察或檢察官進行關切應該也是可以
說不定他就怕了

cuteysc wrote:
錢是你們多匯給對方的...(恕刪)


這位高手高手高高手,講的跟真的一樣.....
不懂裝懂的功力真是佩服!佩服!
錢是你們多匯給對方的
說真的你沒有什麼可以告的````````````````````````


``` 這是新笑話嗎??
如果這筆錢他沒拿去用,就不構成侵占喔~~~~

所以只能用不當得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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