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057l063 wrote:
6個月後 可能會送法院! 讓他上班的公司知道(恕刪)
都最少還給他六個月的期限了,還叫咄咄逼人?更別說之前的期限
您的建議更好笑,都信用破產了,幹嘛要還?信用破產可以重建,繼續賴,你要他在台灣一輩子無法翻身嗎?還是說不是你的信用就不會痛?更重要的是,養成他這種賴帳無所謂的習慣,看他下次會用什麼角度去處理
欠債還錢本來就該,銀行並沒有任何的錯誤要讓您用這類的詞語去形容
不管是他家裡或是自家的情況,這不是銀行的責任
很簡單,要多賺點錢,努力一點兼差呀!一個月要多賺7000不難
麥當勞也有爭關門班,幾個小時而已
老頭也有些朋友為了還助學貸款,白天上班,晚上在去飲料店打工
累個兩三年,可以還掉債務
純粹看你朋友想不想做而已
如果已經負債累累信用破產,還想要輕鬆過日子,不想多付出點時間工作還債
那繼續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