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ddy0617 wrote:
我又有問題了(再次舉手)
上例遺囑明顯違背法律特留分, 那C,D可否主張該條遺囑無效? 所以大家還是均分?
不能,你可以這樣想:
特留分是法律賦予繼承人的"權利",
而非被繼承人的"義務"。
所以被繼承人的遺屬並沒有違反被繼承人的義務,
所以是有效的。
但是因為這份遺屬侵犯到繼承人的權利,
所以繼承人可以就"自身權利(特留分)"的部分作請求。
或者換另一個方向想:
條約違背法令的部分為無效。
所以只有"違背特留分的部分"是無效的,
其他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vivian93 wrote:
或者換另一個方向想:
條約違背法令的部分為無效。
所以只有"違背特留分的部分"是無效的,
其他部分依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