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透過世界展望會認養了國外孩童1名(當時國內排不上),途中認養童有因家境好轉無需再接受資助而更換過。過幾年後又在家扶基金會認養了國內孩童1名,認養童也是類似上述的原因更換過。資助費1000元/人,過年及生日當月又加1000元,一年為28000元。這樣的金額對於每年的所得稅是一點幫助也沒有,累積下來數字的確也挺可觀,但不知為什麼卻也從沒打算中斷過,或許是因為我一直認為施比受更有福吧?!何況這些錢省下來若是沒有規劃一樣又是填到另一個不知名的無底洞去,倒不如讓另一個家庭可以因此好過一些,何樂而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