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chiu wrote:
不不不......
不能這樣說...根據合同...本來就該付10%的利息...
只付2.85%...實在差很大...........(恕刪)
樓主的本意是在反串嗎?我快搞不懂了。
如果你真希望銀行對他所做錯的事(風險評估亂搞又亂銷售)負起未盡良善顧問詳細告知的賠償責任,其實也是可以,比照雷曼債,倒了以後本來是本金歸零,賠你個幾成意思意思,然後代位追償如何?
pineman wrote:
比照雷曼債,倒了以後本來是本金歸零,賠你個幾成意思意思,然後代位追償如何?
rickchiu wrote:
是沒錯,並不保本保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