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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合資創業方式, 你們會參與嗎?請給點意見

soln wrote:
話說公司最近有些產品...(恕刪)

如果是我,會用二個面向思考
1、投資與否?
如果對新公司沒有決策權,那就跟外部投資者一樣(或者說跟股票投資一樣),
單純看新公司以後有沒有機會賺錢,分到多少股息,或者股票上市...
若有機會,就當作投資。若沒有機會,嫌錢太多嗎?
2、辭職與否?
就跟換工作一樣,新公司的薪資/福利/制度與現在比較如何?

當然,對方可能會用2綁1,就是不辭職就沒有認股權。
但,還是一樣可以衡量二者利害得失後,再做判斷。

供參考。

3325km wrote:
你要是被告,也許頂多...(恕刪)


嗯,看來應該找律師尋求咨詢了。

千萬不要,他們現在看你就像是看小的,未來賺錢我看也沒你一份

公司要就是當頭,有實權的頭,要就是管財,才不會被虧空

我也搞過公司,真的有興趣,但是佔小股,出資也是友情資本,不傷和氣的數字

要是你一個全職參與,又搞研發,又稱公司

就你一個背水一戰,他們納涼又要當爺們,光聽這說法我就不會幹了
soln wrote:
話說公司最近有些產品...(恕刪)


這樣的合作內容,我只想問一句,你為何不獨資呢?!
soln wrote:
話說公司最近有些產品...

問題來了,這個銷售經理和廠長我感覺他們總覺得研發是他們當中最不重要的,不能帶來生意
(我當然反對這種看法),所以他們會覺得讓我持股已經對我很“開恩“了, 所以要我專心研
發和產品生產不要太介入經營,創業討論期間常常我都是那個他們決定了再被通知的人。

想請問大家,如果公司真的能賺不少錢(我比他們每人少5%股份,按比例分我也可分得不少)。
心裡雖然有點不舒服, 我該不該忍辱參與合股?
(恕刪)

你的思考模式很奇怪,你非管理階層,又無業務專長,原工作屬研發,
為何一要加股就想 介入經營 ,這是年輕人合股最常犯的大忌.
意見特別多本事沒半點

你提的我正好碰到過,有金主股東,有銷售經理和廠長,
廠長還帶了2,3個得力下屬一起另外開公司,各職所司,
今天這公司全台的人都認識.

原公司生意做更大,機械化生產員工上千人,不太想做的原因是因要人工多,
有利潤但麻煩些,營業額又低.生產時間只約2-4週,依訂單數量生產,
常搞到要趕船期.
soln wrote:
要我專心研發和產品生產不要太介入經營...(恕刪)


之前"好神拖"的發明人不是就出來控訴經營者

賺錢都作假帳不分他

















尼斯大~~~~~好!!!!!!!

soln wrote:
話說公司最近有些產品...(恕刪)


樓主這案例看來新廠初期賺不賺錢不在研發, 而是生產的產品線和銷售手上掌握的客戶, 因為是要由舊有公司的產品分出去另開新公司製作來販售的, 所以初期不需要研發就能有營收, 我猜這是他們不看重研發的原因, 他們找你應該是產品販售過程會有技術支援服務的項目必須有懂的人負責處理, 加上他們不願意一起離職打拼, 所以更加需要你來打理工廠的一切大小事, 很明顯的是, 目前他們只想賺手上既有單的easy money, 反正公司也不要這單, 就順勢自己拿下來賺, 加上不離職, 對他們而言等於是在目前工作下再開外掛

如果我是樓主, 我會先確認上述的疑慮, 不然等到產品賣不動了, 他們清算公司後, 賺飽閃人, 還可以繼續待在原職, 但我可能要去投履歷了, 所以我會改變方式, 跟他們說我不入股, 但我可以幫忙他新公司的技術支援, 看錢怎麼算, 當然不必離職

我是認為如果他們有足夠企圖要發展新公司, 不可能不離職, 然後甚麼都丟給自己不看重的研發去負責

soln wrote:
話說公司最近有些產品...(恕刪)


太明顯了,成功了大家都有好處,失敗了,你一個人扛後果,反正他們都還有工作,

不過這確實是一個機會,看你要不要賭了。
銷售經理,廠長,財務不辭掉現有工作

卻賣現在公司曾經在賣的產品

這在法律上的確是很危險的阿

這樣負責人要掛誰?

合資股份應該先以出資額來看

有做事情的就給該職位應該給的薪資

想省錢就另外用股份的方式來折抵

一碼歸一碼

如果你現在尚未開始就對這合資方式有疑慮

未來當然是也走不遠

不過合資本來就很難走的長久

天下無不散的宴席

所以個人其實覺得也沒差

只要你把該談的條件談好

各人該付什麼責任確定好

不要到時候黑鍋都是你在背

只要真的有賺到錢

這件事情或這個過程就有代價了

至於要靠這公司吃穿一輩子

以合資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soln wrote:
想請問大家,如果公司真的能賺不少錢(我比他們每人少5%股份,按比例分我也可分得不少)。
心裡雖然有點不舒服, 我該不該忍辱參與合股?

關鍵在於你認為會不會賺錢?

"忍辱"? 出門在外賺別人的錢, 誰敢大聲說一句,自己完全不用看人臉色,
自己完全不用 "忍辱", 差別只在於服務業直接面對很多客人,受辱機會多且高.
其它各行各業,誰不用忍受公司大客戶,直屬上司, 公司高級管理層...


人家政務官,個個都博士,都是40幾,50幾,60幾歲人了,為了想當官,
不也是被立委炮嗎? 被人丟鞋子,被媒體與鄉民罵,這都不算是忍辱嗎?

可是, 爺們看的不是那10幾/20幾萬的薪水,看重的可是家人/親屬在社會上
做生意可以得到的方便, 看重的是卸任以後有當過政務官的光環,大企業搶著聘用當
董事長,高級顧問,...看看各大企業,請了多少當過政務官的, 例子多到說不完.

重點是如果你認為賺錢機會很高, 那有什麼 忍辱不忍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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