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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地投資的操作模式.....只能說錢滾錢真的是比領薪水好太多了!!

alexlai1023 wrote:
第一種是投資土地附買回
也就是說投資者的資金購買土地持分之後
土地持分當然會先過戶給投資者
但是投資者必須先簽下土地賣出契約給公司
也就是當建商將土地湊成完整的一塊
便以每坪80萬的價格收購回來
投資者便獲利了結
這個方案的優點是投資的時間很短(大約是一年)
但是有獲利較低的風險
因為收購的持分必須以後面向地主購買每坪土地總平均價來計算
有機會收到較市價便宜的價格(持分極少或是缺現金想賣的地主講價的能力較弱)
但是也可能有部分會超越每坪70萬的價格(有的地主比較貪)
甚至是每坪75~78萬有也可能(持分多的地主開天價)
所以最後的土地成本價格落點可能在每坪72~74萬之間
大概是每坪土地可以有6~8萬的獲利(看投資者們拿多少出來投資,再平均計算分配)
雖然可能有獲利率較低的可能
不過優點就是時間短、風險小
(恕刪)


這根本在坑殺投資者,公司不出錢就有了這些土地的無限期優先認購權,如果公司永遠湊不出完整的一塊地,投資者豈不只能待以坐斃。

合理的作法是,土地賣出契約中指定期限一年、如果一年內公司無法將土地整合並以 80萬收購,投資者可自行處分土地
hatesa377 wrote:
分析一下.公司只有100坪的土地.沒有資金.
要去吃下其餘的300坪的土地!
要募資購買.再融資土地.建築融資!
my good 這種把戲現在還有人在玩呀??


大大言重了
小弟可能沒說清楚
其實公司已經先用現金吃下了約100坪的土地
要再繼續買下去也是可以的
但是可能考慮其他建案的資金調度問題
才會考慮這個方式
至於買下建地後再用土融或是建融的方式
繼續去收購該建地鄰近的相關土地然後整合推出建案
我想是國內中小型建商很常使用的方式
畢竟我們沒有像上市建商可以拿幾張印刷的紙去市場拿資金來花
沒事放放自己編的利多的消息拉拉螢幕上跳動的數字
然後只要給投資大眾看看報表就好
快撐不住時還可以協商銀行團展延貸款或是要求調降利率或是只還息不還本
倒了來個申請重整沒多久又是一條好漢
中小型建商都是得靠自己手上或是募集來的資金去買地貸款做建案求生存的
至於是不是把戲
或許每個人有見仁見智的看法......

至於MY GOOD這個拼音的問題就算了
應該是大大一時不察的筆誤所致


hatesa377 wrote:
先說如果募資順利.那要買的150坪多久能買齊???
5年??10年??你敢說我還不敢聽呢!
當真如公司想的讓你1年買齊好了!
還要用250坪的土地去貸款買150坪的土地.
再用400坪的土地貸建築融資!


的確是大約一年可以買齊
地主方面也都大致溝通完成了
公司沒有把握我想是不會這樣說出來的
畢竟是在地深耕20年的小建商
雖然只是家小公司
但公司的誠信與商譽在這個地區是有目共睹的
應該可以讓當地的銀行、房屋仲介或是一般客戶不會口出惡言的
至於我敢說您不敢聽的評論
還是只能說大大言重了
小弟並不太能接受
至於土融和建融的操作模式
可能我們公司的股東跟大頭們比較沒有祖先留下來的恆產可以拿來花
只能用這種小建商的一般通用方式來操作吧!

hatesa377 wrote:
先說一下.土地最高能貸只有5成的資金而已
而建築融資頂多也能貸7成而已!
那不足的資金怎麼辦?邊建邊賣喔?
那賣不出去怎麼辦??


恩....我們公司一般可以拿到的土融都在七成以上
即便是現在大部分銀行都是開始收縮不動產放款的情況下

大大往來的銀行們可能跟您關係不太好吧!
只能貸到土融五成的爛建地本公司是向來不做也不買的
因為那種地上最後會出現一大堆賣給蚊子、蒼蠅、蟑螂住的優良住宅說
請大家到那些推案量數百億的地區自行參考便是

建融則是不一定,大約六到七成可以順利拿到的
可能往來的銀行們還蠻支持我們這家小公司的吧!

只要土地整合完成
就沒有資金不足的問題
至於邊建邊賣是建商買房子的正常方式之一吧!
不過這個案子可能會採先建後售的方式

至於賣不賣得出去
雖然一般來說一間公司過去的業績不能當作一定會是以後的業績表現來看
不過小弟工作的這家公司蓋的房子從來就沒有半間餘屋
都是100%銷售完成(固定合作的代銷與公司本身的銷售大姐真的是很厲害!!)
給小弟與公司其他員工的薪水也是一年固定最少有17個月可領(三節都加發一個月、過年最少兩個月,銷售與工務獎金另外算)
所以應該業績與營運方面都算很OK的


hatesa377 wrote:
怎麼覺得好像在吸金一樣!!


單一建案插花投資的方式我想在建築業是很正常的
操作模式也應該都類似小弟說的這些方式
至於是不是吸金的看法
我只能說會願意去投資這種方式的金主們應該還是大有人在
小弟也只是分享一下獲得這個訊息的看法而已
應該沒有要上來吸受01大大大們的資金之意吧!
小弟只是小建商裡面一個年資尚淺的小小工務
管不到也沒能力關心公司資金操作的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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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121 wrote:
這根本在坑殺投資者,公司不出錢就有了這些土地的無限期優先認購權,如果公司永遠湊不出完整的一塊地,投資者豈不只能待以坐斃。
合理的作法是,土地賣出契約中指定期限一年、如果一年內公司無法將土地整合並以 80萬收購,投資者可自行處分土地!!


順帶回覆一下大大的看法
公司的確是有明確寫下一年附買回的條款的
日期金額也都是確定的
小弟的文因為只是概略說明一下
讓大大有所誤解
在此先行致歉了..........
呵~沒想到樓主對我的回覆如此的詳盡!
嗯在這先跟樓主說聲抱歉!或許我真的是言重了!
因為我既不知道是那間建商!
又不知道公司的營運狀況.及資金運用情形!
說這樣的話又真的是言重了!

不過如果只是單一新興公司的案件.就真的是要很小心了!

順道一提.我們高雄的土地可能都是爛土地吧!
因為真的很難有建商能土融7成的!
難怪人家說台北遍地是黃金.一點也不假!
觀心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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