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urcura wrote:資本市場果然是戰場‧大股東與小股東的對決‧...(恕刪) 今天聽到這新聞真的是要感謝強者我朋友好像是去年時說"華寶30元以下皆買點"到昨天為止 華寶30元以下好像沒有幾天?
amming wrote:請問線上前輩,我在今天43.5放空華寶,後續要如何回補,謝謝 *** 10/1盤前先掛漲停板回補,不要用限定價格,證交所漲停單會比限價單優先排前措合*** 最好今天能先回補到減少損失,不然明天應還有一根漲停,後天之後就要補在50.8以上
自願下市(櫃)依現行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之相關規定,上市(櫃)公司經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且同意之董事或股東其持股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可向交易所或櫃買中心申請其股票下市(櫃)。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下市(櫃)之議案經董事會決議即可,並非強制須提股東會決議之事項。於董事會中同意下市(櫃)議案之董事,或於董事會中同意將下市(櫃)議案提交股東會討論之董事,則應承諾負連帶收購全數公司股票之責,此即所謂的董事買回義務。上述買回的期間為下市(櫃)之日起五十日。任何股東,不論其是否曾於股東會中就下市(櫃)議案提出反對或異議,均得於上述買回期間內請求董事連帶買回其持股。其買回價格則為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的財務報告所示之每股淨值或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通過下市(櫃)日前一個月之股票平均收盤價,以較高者為準。又上述買回義務係該等董事的連帶責任,亦即任一股東均得請求任一董事買回其全數持股。至於各董事間如有約定買回比例,則純屬其內部約定,而不得對抗股東。所以只要它收購逾2/3,你不賣還是會被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