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通常這類人的名下都不會有財產.2. 檢舉前應有明確字據,文書,匯款單等,以確保債權.3. 有很大可能財物已被花用,求償應求速,可以試著本金打8折7折5折要求先拿回.以免成了最後一個拿不到錢.meredith wrote:只是檢舉應該不夠同時還要要求跟監、限制出境以防事情爆發後逃走或找不到人另外還要想辦法要求對方以財產信託作為保證,以免錢拿不回來不過這些應該都很難在事前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