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gleKen wrote:第24條石油煉製業及...(恕刪) 美國和英國的石油商全世界到處找市場,台灣市場要真的好賺的話,給台灣政府壓力讓石油進來不容易的多嗎?老是搞豬肉、牛肉,這會比油好賺,能有適合的利潤,那些大油商給本國政府壓力向台灣施壓了,還是施壓台灣買軍火比較有得賺啦,買別人一倍價錢,這比較快,台灣油價,人家興趣不大
EagleKen wrote:第24條石油煉製業及輸入業,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六十日之安全存量。但液化石油氣,應儲備前十二個月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不低於二十五日之安全存量。前項安全存量,其儲存總量石油煉製業不得低於五萬公秉;石油輸入業不得低於一萬公秉。政府應運用石油基金儲存石油;其儲存量,依前一年國內石油平均銷售量及使用量之三十日需要量計算。第一項實際應儲備之安全存量及計算方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請問這跟油品自由進口有甚麼關係?是指因為要儲油,所以不是公平競爭? 記得當年ESSO好像是因為這個原因才退出台灣市場?還是另有原因?要請知道的前輩來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