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許 wrote:還是覺得這位真的太可憐努力工作到死也還不完除非是發橫財的情況底下鹹 魚 大 翻 身...(恕刪) 好像這位工程師有先付2xx萬元了,說真的實在是蠻傻的! 就算是自已不對,也是要撐到法院宣判後再說,當然宣判之前就把自已名下財產想辦法移轉走!!只是被宣告破產,而且名下也沒有財產下,以後工作都是做領現金的工作的話,告贏的公司一毛錢也不可能拿到......
大豆頁平 wrote:當然宣判之前就把自已名下財產想辦法移轉走...(恕刪) 正解,我有朋友就是這樣,全家人欠了銀行一屁股債,還不出錢來就脫產,名下一毛錢都沒有.實際上卻是有車有房.還可以申請到中低收入戶,享受政府的各項補助.
大豆頁平 wrote:就算是自已不對,也是要撐到法院宣判後再說,當然宣判之前就把自已名下財產想辦法移轉走!! 被告也是受過高等教育,出社會多年的人.如果有充份的時間可應變,我想他也會想要 "保全資產".很有可能是公司第一時間提告的時候就順便繳交保證金給法院,在開庭之前就已經凍結(假扣押)被告的資產,因而無法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