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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更生法院程序進行時,可以和銀行協商還款嗎?

dannyjentw wrote:
AMC才難談,我之前...(恕刪)

那種公司只會唬人嚇人而已啦..名下如果沒財產 欠錢我最大啦..
10%要不要? 不要拉倒啦..
老子如果名下沒財產 你AMC空有一張債權憑證 也是一毛錢都要不到啦.

這世界 可以走的路多的是..
你只要知道 欠銀行錢 屬民間債權債務關係 只要不是欠國家稅金 絕對扯不上刑法 絕對不會被抓去關.
不管是欠銀行房貸 信貸 信用卡債務 都是一種民間借貸 他賺你利息 只要你不是第一次借出來就直接擺爛不曾還款 只要曾經繳息幾期 就絕對不構成詐欺罪 自然扯不上刑法..

找個領現金的工作 不燃自己當老闆 勞保自己掛公會投保 一樣能活得很快樂的啦..

dannyjentw wrote:

文中的受益時屬善意,這是什麼意思?...(恕刪)


簡單說,就是指他收你錢的時候不知道你正在辦更生或是有辦更生的原因

只是在你的案子,對方是銀行,不可能不知道你辦更生的事

或許你該問一下該經辦,你們做私底下的協商,那更生程序要怎辦?其他債權人會不會有什麼動作?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bob19620102 wrote:
那種公司只會唬人嚇人...(恕刪)


其實懂你的意思,但是就不想一直接到討債電話
所以才想一次解決,謝謝啦~

HaHaSue wrote:
簡單說,就是指他收你...(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
就法條上的解釋來看,就像您所說的,單獨針對特定債權人還款
對於全體債權人而言會有不利益的情況
因此法院會有不同的解釋,也可能造成被駁回的結果
我會打電話給經辦人,看他怎麼說,再上來報告,謝謝!

不過認為他可能會說叫我們把更生程序退回,再和他們簽約,但這也違反相關條例
再不然他就叫我先簽還款協定,然後叫我不要理更生的事
現在不論怎麼做,都是有問題的
我發現這些催討人員對這些法條都不是很了解,有時候都會給錯誤的建議


消債事件裁定分析(一):
http://www.laf.org.tw/debtclear/lawyer/laywer_detail.php?id=7

消債事件裁定分析(二):
http://www.laf.org.tw/debtclear/lawyer/laywer_detail.php?id=9&PHPSESSID=r0c3ftjonvalpenb9mfs0skcj2

消債事件裁定分析(三):
http://www.laf.org.tw/debtclear/lawyer/laywer_detail.php?id=10


來源:法扶基金會
名下沒財產,沒所得,或有所得但領現金,查扣不到,才會比較好談吧。
dannyjentw wrote:
不過認為他可能會說叫我們把更生程序退回,再和他們簽約,但這也違反相關條例
再不然他就叫我先簽還款協定,然後叫我不要理更生的事
現在不論怎麼做,都是有問題的...(恕刪)



你先把更生程序撤回 再和債權人簽約 這樣做是沒問題的

不但沒問題 而且法院會很爽 因為又可以結案了

問題只在於 法律規定進入更生程序後 你要撤回必須得到全體債權人的同意

如果大家都同意 那你撤回就沒問題 如果有任何一間銀行或債權人不同意 那就只能繼續走下去



他叫你先簽還款協定 不要理更生的事 這不太可行

因為你光是只有跟他簽 程序還是在法院裡面跑 你想擺著不理 人家司法事務官還想結案哩

最後一定是會扯到撤回或不撤回的問題 這就又牽涉到你跟全體債權人喬得怎樣了


其實對雙方比較好的是 你可以在程序中先跟全體債權人達成個協簽約 然後再撤回更生

這樣不但沒有怕對方不守信用的問題,到時候撤回也可以得到全體債權人同意

把你的想法告訴司法事務官或請書記官轉達,請他們配合把案子先HOLD住,幫忙通知債權人


過程中你可以請法院幫忙勸說一下債權人(當然如果債務人有資力卻只是擺爛不想還錢所以才跑來辦更生,法院會倒過來勸說債務人),讓這種全體一致性的個協比較好成立,當然前提是你可以負擔



因為更生程序就是要一次處理所有的債權,所以協商也要都談妥 如果有人不答應的 那就只能繼續走更生囉

--------

不過有一種情況也有可能發生,那就是你不管有沒有跟全體債權人談妥,你就先行撤回更生了

雖然說要得到全體債權人同意,不過搞不好債權人不會有人反對,那你就成功撤回了

成功撤回後 看你要跟誰談協商或怎樣的 等於恢復到之前的狀態


總之 保留更生程序 在這程序中做個協 個協完成後再撤回 對你來說比較保險

看法院願不願意配合吧


瞬幻夢影 http://blog.yam.com/hahasue
HaHaSue wrote:
你先把更生程序撤回 ...(恕刪)


謝謝您的回答,給了小弟很多想法!
事實上並不是不想跟各債權人談,如果全部的債權人都願意談的話(分期),那當然好
先前在協商的時候就唯有一家AMC不願意談分期(拿不出這麼多錢啊!)
也一直被要脅要扣薪、強制執行之類的
在陸續還了半年之後(已簽約的AMC與銀行),我想找工廠的工作,才會決定要走更生這一步
上個月21日文件已經送到法院了,但是不知道那時候才會開始
而銀行給的條件又很優惠,萬一不過的話,不就二頭空
這才是我覺得困擾的地方
現在的想法是就讓更生開始跑程序,銀行的部分就開誠佈公的跟他說目前的情況
一切就希望更生能順利通過
也因為我目前沒有正常的收入和工作,如果更生沒過的話,就會被打入清算
不知道那時候是不是有辦法得到這麼多的優惠,但就試試看囉!

在這裡我又有另外一個疑問
假設我更生沒過,被打入清算
而清算又沒辦法過,根據債清法規定
需持續還款達20%以上(全體債權人均受)才能再度申請免責
那這樣的話,我和各家AMC談的優惠條件,其優惠的額度是否能拿來當還款20%的額度範圍嗎?

HaHaSue wrote:
你先把更生程序撤回 ...(恕刪)


該如何知道法院承辦的司法事務官或書記官是誰?
我可以和他們直接連絡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原文中提到的欠銀行60萬,他主動來電說減到20萬
我算了一下,原本欠的本金約30幾萬
這樣的話,還的金額比本金更少
銀行有可能做這種虧本生意嗎?
dannyjentw wrote: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原文中提到的欠銀行60萬,他主動來電說減到20萬
我算了一下,原本欠的本金約30幾萬
這樣的話,還的金額比本金更少
銀行有可能做這種虧本生意嗎?...(恕刪)

你聲請更生,應該會請你提出債權人清冊
通常是聯徵資料
上面有各銀行的欠款,所載金額即為本金

但轉呆後,銀行通常有兩套帳
內帳和外帳

內帳,當然是指對內,不計息
外帳仍計收利息違約金等

聯徵上的呆帳餘額,通常為內帳本金
這也通常是銀行底線

但對外帳,即法律上可請求的金額是先沖違約金,次利息,最後才是本金
故外帳本金通常比內帳高

一次清償,通常可以爭取到最優惠的
但如上述所言,內帳本金通常是底線
惟某些銀行真的比較好,低於內帳本金也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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