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ke worker wrote:
曾經刷完簿子發現有一...(恕刪)
有一種情形,要轉入A帳號,但行員可能恍神,誤KEY入B帳號,
這時銀行「當天」可執行更正交易,將該交易取消.
若次日才發現,那就必須請存款人填取款條了.
至於被誤入的人,的確會造成困擾,尤其誤入很久沒有用,甚至連印鑑是那一個都忘了的帳戶,
或是誤入非工作地的銀行,例:在台北工作,卻誤入高雄的帳戶又沒有辦通儲.
願不願意幫忙,那就要看每個CASE了.
pop726712 wrote:
假設轉入帳號的收款人,有搬家換電話,銀行也聯絡不上人,又該如何處置?
在這樣的情況下,收款人在法律上(民法或刑法)有罪嗎?...(恕刪)
我個人認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法律上的責任,
但知情卻不處理,則屬民法中之不當得利,無刑事問題.
pop726712 wrote:
沒想到還有這兩個可能...(恕刪)
因為版主的疏失,真的會造成【被匯入的人】還有【銀行行員】莫名其妙的困擾
我想問是
(1)按錯的人難道沒有責任嗎?按錯的人難道不用道歉?
(2)被亂匯入的那個人可以反告嗎?難道不能反制按錯帳戶的人?
(就像有人做網拍生意,結果被詐騙集團叫第三人匯錯帳號給賣家一樣,而詐騙的人能被到貨物又不用付錢)
我認為不能全站在版主角度說話
那個帳戶錢多起來的人也很困擾吧!
銀行行員應該也會很困擾,那本來就跟他們本身無關的事,只因為金管會規定必須要處理
難道不用向按錯的人收【處理工本費】嗎?
很多事一體兩面,不一定誰對誰錯,但是造成大家的困擾卻是真的
很多事金管會【只要下一紙行政命令】就可以規定銀行做事,但卻不管作業上的繁複及人事成本,只因為有客戶反應就下命令來了,最可憐的是被壓榨的銀行行員,客戶真的最大?連客戶自己造成的錯誤都可以叫銀行無料免費承擔的話,真的很多事處理不完
不過個資法真的是一個很不好的法,因為只要一個小錯誤,對不起,會讓銀行賠不完。
        內文搜尋
    
    
 從 APP 打開
從 APP 打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