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rerat wrote:
麻煩幫我確認這樣計算...(恕刪)
提醒一下,持有滿一年的情況下,核實稅率變成7.5%,有轉換成本一定比較划算。
1. 證所稅:無法舉證 IPO 成本,售價 50% 認列
2. 股票持有超過一年證所稅減半
3. IPO後持有超過3年,再減半
假設IPO 價錢= 100,轉換價=30,賣一股(已持有1年)
未舉證 : 100*50%*15% = 7.5元
舉証 (100-30)*7.5%= 5.25元
=> 節省成本為 轉換價*7.5%
十二夜月 wrote:
步驟1.101/12/31之前,興櫃階段賣出50張,你帳戶保留100張。
步驟2.用家人帳戶同價格買回50張(承銷商可能會撮合貴一點),......
allenliu_777 wrote:
1. 101年在興櫃購入A股50張,成本30元
2. A股於102年IPO上市(櫃),掛牌前一天興櫃股價40元,我在這一天,以40元賣出50張,再以同價位買入50張,買賣都在本人的同一個帳戶
3. A股上市(櫃)之後,以50元出清50張
依照上述交易方式,實際課稅計算時,是否能以40元列為成本價申報(先進先出法)?
我會這樣做的目的,可以符合興櫃買賣張數不超過100張,所以不需核實課稅,且上市(櫃)前一天,將興櫃持股成本價墊高,以降低課稅金額。請問此方法是否可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