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
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
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而在去年, 金管會就有提醒大家
投保後不滿意保單保障內容想撤銷保險契約, 應在保險單送達的次日起算10天內, 以書面檢同保險單向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
一般保險公司會將保單以雙掛號的方式寄到保戶手中, 從保戶簽收的時間開始算起都有一段審閱期
審閱期依各公司規定不同短則10日、長則30日, 所以一收到保單不滿意可以再審閱期內以雙掛號退回, 保險公司必須撤銷保險契約
如果事後不滿意保單內容, 就必須把握審閱期限內以書面方式退回保單, 超過審閱期就視同契約生效了!
契約一旦生效, 不想投保只得尋求解約的途徑... 這時所繳的保費只能拿回少許部分, 甚至拿不回來
要看解約的內容而定, 損失的錢就當作是學費了!!
台灣之聲廣播電台.台北FM101.3許榮棋先生的廣播中指出
違法不當銷售 保險公司必須無條件撤契 退還全部保費
他已經免費義務協助多位被騙民眾討回全部保費加上利息
受騙民眾可向他尋求協助
依據銀行法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只要保險業務員敢以他賣的是存款、
帳戶、帳戶領出 借款動用、高利息來推銷產品就已經違反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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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第29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
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執行前項任務時,得依法搜索扣押被取締者之會計帳簿及文件,並得拆除
其標誌等設施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銀行法第29-1條:
以借款、收受投資、使加入為股東或其他名義,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
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而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
股息或其他報酬者,以收受存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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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件:投保X泰人壽由X達保險經紀人招攬,退還200,000元保費,加計利息3,002元,
95年5月投保。
第2件:投保X泰人壽由X達保險經紀人招攬,退還100,000元保費,加計利息2,160元,
95年3月投保。
第3件:投保X泰人壽由X達保險經紀人招攬,退還三年292,290元保費,利息向X達追討中
,93年11月投保。
第4件:投保X農人壽由X泰銀行招攬,退還240,000元保費,加計利息2,260元,95年9月投保。
第5件:投保統XX聯人壽由X聯保險經紀人招攬,退還240,000元保費,95年3月投保。
第6件:向X泰人壽業務員投保,退還607,287元保費,利息同意放棄,95年9月投保
第7件:向安X人壽業務員投保,退還120,000元保費,利息同意放棄,94年2月投保。
說明:保戶於94年2月18日投保,年繳120,000元保費,滿一年後發現不對就沒有再繳保費了
,96年3月15日委託台灣之聲,4月11日拿到120,000元即期支票的全額保費,
保戶同意發棄利息追討。
第8件追討成功:
向X達保經投保X球人壽,年繳15萬元,2年共繳了30萬元,4月26日全額退回30萬,
X達3月28日付利息40,790元。
第9件追討成功:
向X邦業務員投保X邦人壽,年繳24萬元,4月30日全額退款,利息放棄。
第10件追討成功:
向X名保險經紀人投保宏X人壽,年繳40萬元,5月8日全額退回40萬及利息7,900元。
第11件追討成功:
向X律保經投保統XX聯人壽,年繳46萬元,全額退回46萬,利息16,000元。
第12件追討成功:
向精聯保險經紀人投保統一安聯人壽,年繳12萬元,全額退回12萬,利息放棄。
在什麼情況下對已經購入投資型保單的客戶可以反悔
之前因為人情關係購買投資型保單(以月繳10000元的方式)
保險公司只跟我說這張保單的獲利率在8%~-8%之間
最高也可以擁有14%的獲利率
使用者可以選擇想購入的投資標地
這樣介紹是否有觸犯銀行法第29條以及銀行法第29-1條
謝謝
bobbook wrote:
想請問一下在什麼情況...(恕刪)
上面所提到的部份是"增額壽險",屬於傳統壽險
與您所提之"投資型保單"即"變額萬能壽險"屬不同險種
並且保險公司也已經向您提示正負報酬率之相關數據
除非您能證明業務員以某種不正當銷售手法向您推銷
一般來說,已超過契約審閱期,想要解約並全額退費是比較困難
很早以前我發過的一篇文...在第15個回應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63453
原來現在當記者好威風啊
還可以幫保險公司 喬事情
http://www.taiwan.url.tw/phpBB/viewtopic.php?t=53
事由:揭發『X視社會中心主任謝XX當「圍事」』記者會
時間: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4點
地點:公廣集團(公共電視)大門口
台北市內湖康寧路3段75巷70號
主持人:台灣之聲廣播電台
負責人 許榮棋
台灣之聲的解放壽險奴運動,
最引起宏X人壽及大股東永X保險經紀公司的恐慌。
5月30日透過高雄民代的關切不成,
6月22日晚上6:30左右,從不認識的X視採訪組社會中心主任
(自稱X視採訪組主任)謝XX連續兩通電話到台灣之聲廣播電台施壓:
「他身為媒體人也是為民喉舌,
要我跟宏X人壽董事長、總經理見面,
問我要多少錢開個價,以後也不要再追究宏X人壽的事了」。
聽到談價錢我當場掛電話,從此不再接謝XX的電話。
http://www.badongo.com/pic/821456
http://a0920598096.myweb.hinet.net/
http://a0920598096.myweb.hinet.net/sp.htm
永達 吳 優惠存款
http://0rz.tw/572Te
存款會增值的優惠帳戶
http://www.badongo.com/file/3772248
http://forum.nta.org.tw/v362/archive/index.php/t-834.html
全國教師會 > 公告區類別 > 會員福利 > 各縣市
福利公告 > [理財規劃]永達保險經紀人保險股份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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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A查看完整版本 : [理財規劃]永達保險經紀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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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t2006-12-27, 04:39 PM
1.參加本公司優惠存款專案,每年享轉帳折扣
2.參加本公司所舉辦的理財講座得半價優惠
3.免費理財諮詢服務,洽詢者即贈送半年份理財月刊、…等
※其他約定事項如下:
本合約連絡窗口為北八-3麗玉處 簡XX
電話-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7號5樓
期限-9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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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聲討論區
發表於: 星期五 七月 13, 2007 5:05 pm
文章主題: 7月19日(星期四)下午二點至金管會討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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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星期四)下午二點至金管會討保險費
急著要討回被騙保險費的朋友請於7月19日(星期四)下午二點至金管會,
找胡勝正主委請求幫助討回保險費。參加的朋友於當天下午13:30攜帶用
「存款」等不實話術招攬保險的資料,在「板橋新站一樓北三門」會合,
請於7月17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向台灣之聲報名,以便讓金管會通知
保險業務員參加對質。
請穿著輕便服裝,便於「靜坐抗議」。
Ps.金管會委員會議每周星期四下午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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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ichem的老婆的爭議保單
http://tw.myblog.yahoo.com/sunlichem-insurance/
- 保險 vs 優惠存款帳戶
提供我們因業務員不當話術而受騙進而簽下保單的經驗-----
部落格中記錄我們在由申訴開始到成功的一切點點滴滴-----
可以的話,也請將此部落格介紹給更多人知道,
http://tw.myblog.yahoo.com/jw!mumdiJyUGRAxrEuOUe3NqQ--/
http://0rz.tw/7a2Qx
亂買保險,小心下半輩子被套牢!
這裡記錄發現買錯保險後申訴要回血汗錢的經過
http://www.taiwan.url.tw/phpBB/viewtopic.php?t=51
增額壽險 優惠理財帳戶 話術大全
http://www.badongo.com/file/3349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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