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說,如果我有存款20萬,就要把它拆成各10萬分成兩個帳戶放,就不會被扣到這筆稅囉?話說政府缺錢就弄個名目來收錢還滿恐怖的,而且這種名目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嚐到甜頭了怎麼可能不繼續,就像中山高早就回本,還不是一直收40元,如果只是公路維護費,應該不用收到40吧!以後再沒錢一點,會不會弄個名目說上或下一次交流道就一車收一元來補貼健保,或是收電視稅,一台電視每個月收一元,想一想還真恐怖唷!
mikeboy125 wrote:不好意思是超過兩千元..定存族可以拆單或存本取息讓每次發給的利息低於2000元就不會讓無能的政府用你微薄的定存利息去補那補不完的健保黑洞了政府根本就是搞錯對象勞苦的老百姓請不要傻傻地被吸血.(恕刪) 只有定存嗎????還是一般戶頭內的都算??那是同一間銀行 1戶 14萬內?所以如果你帳戶內有 28萬就要分開到別銀行嗎?
longlife40 wrote:請問扣除的計算方法是以個人名下的總利息所得計算 聽說現在的準則就是,同一家銀行,當天利息進帳超過2000元就由銀行幫國稅局扣2%,那個要收錢的政府,不想因為開徵這2%來增加人力和設備,所以就凹銀行幫他扣,去開個網路銀行,處理起來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