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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勸未婚妻與我家人同住,以創造現金流。


unreallife wrote:
支出
我揹房貸20K/月、車貸15K/月、青創貸款20K/月,
A/B屋的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共約10K/月,
我們電信費約3K/月,
交通費15K/月,
餐飲費12K/月,
其它支出約10K/月,
娛樂費5K/月,
男方給家裡10K/月,
女方給娘家10K/月,
total=130K/月


你應該和女友討論這張表,
在與父母分住的前提下,
如何削減支出, 削到你要的現金流量出來.

如果女友連這也不願意討論, 那就該仔細考慮是否要與這女人結婚了.


女友不想跟你家人同住這個問題,嚴重的話會讓你們結不成婚甚至分手,建議要好好處理...

折衷的方案是,家人仍住A屋,B屋也仍然出租,然後在A屋附近租一間二十幾坪的小房子,B屋的租金收入扣除C屋的租金支出還有淨現金流入

樓上講的沒錯,結婚不是只有錢的問題,也不是只是兩個人的問題...
這問題可能無解
我有一朋友,女方已懷孕,準備結婚

男方家中排最小的,哥哥都搬出去住
因為男方是最後結婚,也都和父母住一起
所以必須與父母住

結果女方寧可拿掉小孩,不嫁了
anson0706 wrote:
女友不想跟你...(恕刪)


發現我看錯了,把B屋看成台北市...
跟她說月租的22k拿來當出國基金,每半年出國一次看她要不要

半年後,啥,出國?,工作忙啦
一年後,都大肚了還要出國
兩年後,等小孩大點再說
10年後...

unreallife wrote:
我家有兩間房,一間台...(恕刪)


你應該先問你女友為什麼不肯跟公婆住吧


也或者反過來想想你會願意和岳父岳母住嗎?

山不轉路轉,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考慮的,可以把b屋出租,你們可以在a屋附近找一間小的,作為小兩口獨立生活空間,偶而吃飯、顧小孩,又可以隨時回到父母家中,租屋又在北市比較方便......
1. 感情的事情,我沒辦法給任何意見,畢竟愛情婚姻並不是拿個計算機可以搞定的。

2. 台北市的房屋約30坪租22K??? 應該還得把修繕費用考慮進去。
3. 除非工作合約有規定,否則,不要把年終獎金視為理所當然的收入。你列的支出是逐月支付,但年終獎金卻是年底才能拿到,除非你們平日有存款,否則哪來的現金支付每個月的支出??
4. 你列的支出只是粗估,應該和實際支出差很多吧。

5. 我也認為應該先檢視自己的消費習慣,從減少支出開始做起。 房屋出租的收入扣掉成本約只剩一萬五。與其掀起家庭革命只為增加一萬五,不如回頭檢討一下是不是花錢都不知道花到哪裡去了呢。




unreallife wrote:
我家有兩間房,
一間台北市老公寓(A屋)實內29坪,
一間新北市大廈(B屋)實內46坪,
目前我與父母同住A屋,B屋出租,
我與女友預計在明年5月結婚,
女友希望不要與父母同住(父母住A屋、我們住B屋),

而我希望全家可以一起住B屋,
這樣A屋可以出租,
約有22K/月的現金流入,
根據“富爸爸窮爸爸“的觀念,
這樣房子才能是好債而非壞債。

現在我估算我們的收支狀況,
分開住的生活模式約可以收支平衡(但無法存錢),
對正處於創業初期的我來說,
希望能多創造一些現金流入,
而且大家一起住能省的錢也比較多,
不然這樣的不安全感會讓我心裡覺得不舒服。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網友,
我該用何種方式與女朋友溝通,
使他能認同的我的觀念進而同意呢?


以下列出我們的收支
收入
我薪水80K/月,
女方薪水40K/月,
我的年終100.8K/年=8.4K/月,
女方年終120K/年=10K/月,
total=138.4K/月

支出
我揹房貸20K/月、車貸15K/月、青創貸款20K/月,
A/B屋的水電、瓦斯、第四台、網路共約10K/月,
我們電信費約3K/月,
交通費15K/月,
餐飲費12K/月,
其它支出約10K/月,
娛樂費5K/月,
男方給家裡10K/月,
女方給娘家10K/月,
total=130K/月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becky330.tw wrote:
你應該先問你女友為什麼不肯跟公婆住吧
也或者反過來想想你會願意和岳父岳母住嗎?


說的好!!
不然反過來你跟你未婚妻說要跟岳父岳母一起住以創造現金流,她應該就沒問題了!!
建議去發兩性那邊 會有比較多的答覆 許多受過傷的小男人都在哪邊出入---------->我


省小錢的結果 最後就是平行線 各走各的 有小孩更慘 永遠羈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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