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當然也是一半還消費券阿哇哈哈.....還有....不要那麼認真,您感覺不到我只是出來鬧場的嗎?fdarren wrote:你這樣意思是說買房子的該死就對了??~~一半發消費券~~??當作房貸不用還啊??
可達瓜瓜 wrote:18%利息已有法源保障如果把 這些利息補貼的錢 改用消費券發行(或50%現金 50%消費券)限在台灣 使用期限1年這樣對內需是否有幫助 沒有用...因為刪減公務員退休金或18%..會導致台北房地產崩盤會抵消消費券效用
可達瓜瓜 wrote:刺激內需消費如果把月領的如 老農薪貼 勞退 公家月退+18% 改由 政府發行消費點數卡(或50%現金 50%消費點數)限在台灣 使用期限1年 點數1年後自動消除這樣對內需是否有幫助 這想法是很有創意但是改發行點數的比例太高的話反而會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吧?時常要想著如何在期限前把點數花完也是很傷神的~而且有些人的退休津貼其實不多還要再抽出一定比例改成消費點數似乎太殘酷了個人認為應該要加個條件就是退休月收入超過一定額度才適用樓主提到的方法而且轉換成點數的比例不能太高
房子單價太高,拿來當消費券可能引發1年超級熱錢,隔年泡沫破滅。拿部份比例的做法也許可行。另外,拿18%很多有歷史因素,導至錢最後都匯到中國消費,老榮民老官員、中國籍配偶、子女花在台灣境外的比重高。拿一部份發消費券,可確保在台灣境內消費。美國海外撤軍原本只是想省軍費,沒想到幾十萬官兵調回本土,消費力驚人,房價不動產汽車等等明顯止跌小彈。光軍艦回本土維修,一年至少增加5000工作機會,非同小可。kantinger wrote:台灣現在的問題在錢太多一堆跑到房地產開店的生意如何?把一部分資金導向消費與就業這些實體活動比一棟房買買賣賣拼GDP來的有意義多了 willk wrote:沒有用...因為刪減公務員退休金或18%..會導致台北房地產崩盤會抵消消費券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