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基本上我反對這種 莫名其妙舉著公平正義的旗幟課證所稅!!
跟健保費一樣! 莫名其妙 又不公不義!
要課有錢人的稅 很簡單阿!
把所有 所得(含股票售地售屋) 全納進綜合所得稅申報, 依所得級距納稅
再從所得稅裡 取出例如 2% 稱為健保稅就好了!!
偏偏 這個稅 那個稅 這個人要徵 那個不徵
回到有所得 就要徵 的簡單方向就好!
規定太多 就是幫特定對象解套, 打著公平正義 反而不公不義!
健保也是啊!
什麼 公保 魚保 農保 勞保 健保 其實整合一起就好
說穿了還不是刻意的製造利益分子!
還 公平正義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