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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外資不用課證所稅?

diegoking wrote:
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個人無論是居住者或非居住者,都是課稅對象
劉憶如表示,外資不是免稅,很多人誤會。在台灣有辦公處所,或即使沒有辦公處所、但有代表人的營利事業,都要課稅)

劉憶如表示,境外法人才免稅。例如加州教師退休基金,在台灣沒有辦公處所,甚至可能從來沒有來台灣,看了報告就決定投資,此類投資人在國際的待遇都是免稅




這點絕對是騙人的!!

我們如果在外國銀行開戶!
在外外也沒有居所 更沒有辦公處所

您可以看看 您的利息會不會被課稅!

說的好像該基金在台灣沒辦公室就可以從空中直接對台灣股市下單似的!

所以他們當然有代理人, 那為什麼免課稅?


還真的有人相信呢!

它們跟我們一樣有券商代理好不好! 他們也要交割! 也有結算!!


不要被騙了!
公路車ing wrote:
TO 大大 , ...(恕刪)


我們就以境外法人,且在台灣無營業住所,在台灣境內以提供勞務的營業額,扣3.75%營所稅(現降至2.55%),為例來討論。
maxboss wrote:
哪裡賺到錢,就要在哪裡繳稅
這很正常阿~~

如果賺錢不用繳稅,那大家都去當外勞就不用繳了...(恕刪)


大大說的合理,要看怎樣的獲利是否應繳稅 , 而非外國人一定繳或不繳 , 跟我說的一樣

Nuke worker wrote:
我們就以境外法人,且在台灣無營業住所,在台灣境內以提供勞務的營業額,扣3.75%營所稅(現降至2.55%),為例來討論。...(恕刪)


1. 以公平正義來說 外資獲利是否須課稅? (我認同)

2. 外資獲利課稅是否容易稽徵? ( 未必 ~ 如證所稅 )

3. 證所稅是否符合公平正義? (是)

4. 我是否贊同證所稅? (否 原因是整體稅改有問題,瑕疵漏洞太多,有假公平正義行加稅之實)

5. 我是否認同加稅? ( 部分是 但是因以稅改方式變更,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多賺多繳 少賺少繳) , 且必須告知國營企業、公務員等的 績效整治狀況 )

5. 外資是否應課證所稅? ( 我認為 不應 ~ 原因:弊大於利,影響台股市場活絡 )

6. 同5 那相關做法應為? ( 大家(外資 內資)都不課 , 或是大家都課,但是降證交稅 ; 並須檢討如何降低稽徵成本)

7. 資本利得稅是非常公平正義的,但是證所稅來了OK,那 土所稅? 房所稅? 黃金所稅? ... 勒? <= 我重點在這,不在外資繳不繳是否合理

因為比之證所稅,房所稅比較大條吧!!


dc1132 wrote:
這點絕對是騙人的!!...(恕刪)


我不知道其他國家如何..但NZ和AU它的定存利息是扣完稅後才到你戶頭..!
公路車ing wrote:
2. 外資獲利課稅是否容易稽徵? ( 未必 ~ 如證所稅 )(恕刪)



交割時賺的就預扣足額證所稅,年底所得申報時,賺的賠的抵一抵,退還多扣的稅額

Nuke worker wrote:
交割時賺的就預扣足額...(恕刪)


應該要預扣多少比例? 資本利得並不能夠合理的預估 ( 因為他並不穩定 )
這跟薪水(綜何所得稅)概念不太同

且都預扣足額的總所稅概念等於會不斷的BOOKING資金在戶頭上,這樣短線頻繁進出的人會錯賽(因為進出越多次 被咬住的資金越大 )

當然我並不是認同一定要短線啦!!

4月27日不用課稅的境外外資買進台股306.4億,賣出台股262.97億,買超43.43億。
4月27日要課稅的境內外資買進台股0.01億,賣出台股0億,買超0.01億。

為何外資不用課證所稅,官方繞口令國際慣例。就隨他去吧。
小弟看到的點是境外外資為何在這時機點還是?

搞半天境外外資才是真外資...........

境內外資是課給大家看的,公平正義~~~~~~~~
公路車ing wrote:
應該要預扣多少比例? 資本利得並不能夠合理的預估 ( 因為他並不穩定 )
這跟薪水(綜何所得稅)概念不太同(恕刪)


最近大大應該有收到銀行給你去年你帳戶的海外基金盈虧資料了吧?
錢花下去,寫程式的就會去處理了.往後賣出股票可能不僅要選張數,還要選成本.

我亦有提到只預扣"賺的部份",也就是扣足20%,但不是每筆交易都要預扣.




國境之北 wrote:
搞半天境外外資才是真外資...........

境內外資是課給大家看的,公平正義~~~~~~~~(恕刪)


境外外資才是真外資。

看了幾位前輩的發文,我會打一個問號。

境外外資才是真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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