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rum wrote:那是啥?重要嗎?反正...(恕刪) 怎麼會不重要,選前一個政務官打宇昌案打得好像自己老媽被詐騙了畢身積蓄一樣,選後那件口口聲聲貪贓枉法,疑疑重重,害我以為小英也會跟某前總統一樣抓去關的案子怎麼立刻就無聲無息了?
who1600 wrote:不懂樓主說的:大法官...(恕刪) 用家戶所得課累進稅其實就是懲罰結婚的人, 所以大法官會議才會做成決議: 夫妻可以分離報稅, 而不是唯一使用合併報稅 !! 同理上, 證所稅的獲利不就跟薪資所得一樣, 哪有婚前夫妻可以分離報稅, 結婚馬上合併報, 這不就是在懲罰結婚的人 ! ! 這樣應該懂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