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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告訴我,哪個公家部門能約束銀行


wth910e wrote:
很好奇是甚麼事金管會...(恕刪)


OK的~但有點文長

1X年前,父親與另外兩個親兄弟(大哥、二哥)合股開公司
那時開公司時,因為要辦很多東西
所以,證件之類的都交給了二哥
但是,二哥瞞著我父親給他私開人頭戶
而這1X年來,我父親完全不知道自己被偷開戶頭
再來就是,我父親連提款卡與存簿都未曾見過
最扯的是,我父親連被偷開戶頭的銀行在哪都不清楚,但卻被偷開

再來,最近我父親在查自己的一些事情
無意間,查到自己在那家銀行有戶頭
驚覺有異,便要向銀行調交易明細
但是,銀行卻不肯...

減了一些內容,不懂請問~
按理「本人」調閱資料,銀行沒有不給之理,樓主有所隱匿?
看字面要告二哥偽造文書,判決確定後銀行會有疏失問題,如有損害可向當事人(二哥、銀行)求償!
個人一般法律見解.....
白鴨 wrote:
按理「本人」調閱資料...(恕刪)


謝謝回答,並沒隱瞞...
的確是有要告偉造文書和其他...

這家銀行說,因為現在這人頭戶是禁止戶
若要調閱資料,得重新申辦
但是,這卡著一個問題
"律師說 - 若我父親重新申辦,可能會間接證明之前是我父親自己辦的"
所以我父親堅決不重瓣,但要調閱自己人頭戶的資料
銀行依然堅持不願退讓,我們非常無奈
再來就是,銀行給我父親的感覺,好像在迴避自己不嚴格查明,便隨意開戶頭的錯誤

還有就是,我父親認為就算他是人頭戶
但申請資料與各項證明都正實在是屬於他的帳戶
就算不重辦開戶,他依然有權力調閱自己的資料......

而現在,我父親想先調查過去此人頭戶的資金流向
但銀行堅決要我父親重瓣戶頭....

詢問過其他多家不同銀行
就算是禁止戶,只要填填表申請便可,並不需要重瓣戶頭

PS-
還有就是,有和二哥談過,他死不承認.....
至於為何會知道是二哥開的
因為,他在同家銀行借貸,未經我父親同意便將我爸設為連帶保證人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禁止戶本人可以去調閱(其他銀行說明的)...那銀行回覆(這是重點)

請問只是分行回覆嗎?還是總行回覆文?

另外你要跟律師討論,如果你父親要是調閱了是否會在未來發生事情如重辦一樣,責任歸屬在你父親

跟搞清楚...的話....如果只是分行回覆...那你現在要做的是....打去其他分行(最好是外縣市的)

去問<不好意思,如果是禁止戶了,我親自去分行可以調閱明細嗎?>

如果可以的話,請在該銀行的網站找到總行電話...一通<客訴>...不久你就會接到他們的電話了

如果是總行回覆(但其他分行說的不用重辦)...一通總經理辦公室的<客訴>.(一般都是秘書接的)..但一定

會傳達到總經理的(只要你一開始不要太生氣.用心平氣和的口氣跟秘書講,一般都會留下記錄)


接著你要搞清楚,

第一:分行經理是誰~或回覆你的人是誰(客訴對象,一般客訴分行經理,不處理,等著死吧)...

第二:你在說明此事情時,要以你是本人(父親本人)的方式去客訴,不然銀行客服及銀行人員知道你不是

本人,一定會敷衍回覆。

第三:客訴電話一定會一直轉,當你客訴到一半他要轉電話時,你直接明確說明:你的客服編號為何?姓

什麼名什麼,而且他要轉時,跟他說請轉可以作主負責的主管,並留下那主管的客服主管編號及分機及姓名
s8956005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禁止戶本人可以去調閱 (其他銀行說明的)... 那銀行回覆 (這是重點)
)


我父親去合庫問,他們說只要填申請表簽名蓋章+調閱的工本費就能申請
而我父親現在的這間銀行,對方說他們的作業程序就是..."重開戶"-->申請-->付工本費-->完成

s8956005 wrote:
請問只是分行回覆嗎?還是總行回覆文?
另外你要跟律師討論, 如果你父親要是調閱了是否會在未來發生事情如重辦一樣, 責任歸屬在你父親
)


分行與總行一致口徑.....所以...
再來就是,第2點...沒想到地說,會再問問看,謝謝告知

s8956005 wrote:
第一: 分行經理是誰~或回覆你的人是誰(客訴對象,一般客訴分行經理,不處理,等著死吧)...
第二:你在說明此事情時,要以你是本人(父親本人)的方式去客訴,不然銀行客服及銀行人員知道你不是
本人,一定會敷衍回覆。
第三:客訴電話一定會一直轉,當你客訴到一半他要轉電話時,你直接明確說明:你的客服編號為何?姓
什麼名什麼,而且他要轉時,跟他說請轉可以作主負責的主管,並留下那主管的客服主管編號及分機及姓名
)


第一與第二,這件事總公司早已知道
總行還特地與自己的法務室討論了一上午...
但是,總行與分行依然口徑一致......,請先重開戶

的確是有轉來轉去,行員-->襄理-->總公司...
在來回溝通中,他們也是盡力而為了(銀行自說的)

溝通上,我父親總是保持不霸道的態度,銀行說真的...也很誠懇啦
只是,某些較敏感的問題,感覺上都有總刻意迴避的感覺...

啃雞天使 wrote:
這幾個禮拜因為一些事...(恕刪)

老實說
與其對公家部份抱希望
還不如想想哪個立委需要曝光的...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程序問題罷了
不照程序不照規則走當然沒人會理你
我覺得你需要找個很熟悉很懂得人幫你
花鐘點費問律師問顧問最快
不想花錢你也只能這樣PO 01等神人幫忙 (01臥虎藏龍)

樓主這事可大可小
十幾二十年前銀行放款開戶都閉著眼睛搞的時代
很多人都被偷開戶過 你可以找找新聞
提出證明跟申訴後本人是可以撇清的
只是開始之後就會有延伸的問題
像已知冒名開戶者是親人了 後續他可能就要面臨法律問題
如果不想二哥被判刑請個懂法的律師比較省事
可以怎麼走 可以怎麼避 人家懂得多


金管會是監督跟訂立規則的超然單位 (原則上啦)
怎麼可能幫你這種案件
對銀行來說這種CASE也是黑歷史能搓則搓
樓主這方明顯又不懂法的 銀行暫時不會怕你
我想...你應該把你的底..掀給銀行知道了....要他們以銀行立場站出來負責..是不可能的

如果一開始只是你單純的打去問..想調閱..沒有讓怹們知道..你是為了調查之用..還有可能幫你處理

但你調閱資料目的為何......如果有犯罪事實或內容....請你走法院..告形成犯罪事實的人

那麼銀行一定要負責其中的錯誤....

雖然..銀行在任何條文上(開戶或理財合約/授信合約上)..法務都是以銀行80%有利去寫..

但實際上走上法院...有80%是輸的....因為

1.名字不是我簽的/沒有仔細向我說/我沒有出示身份證/我沒有本人親自或寫委託書

2.利己條款在法院是不具實際利益的,在法院只看你的對等條款及你簽署的風險確認合約認定


假設沒有犯罪事實,或是被偽造文書去連帶保證,你就去打偽造文書的官司就好,只要法院同意你的非自願

性連帶保證或偽造文書,那銀行也就會找你的二哥囉~但你就會打壞家庭關係,

但我心理還是認為~應該沒有對錯(因為你一定還有隱瞞了內幕)...大部分脫不了兄弟爭產的前置作業吧

你自己心知肚明吧
我想會不是會"靜止戶",而非"禁止戶",因為有些銀行存摺太久沒有使用會轉成"靜止帳戶".
s8956005 wrote:
但我心理還是認為~應該沒有對錯(因為你一定還有隱瞞了內幕)... 大部分脫不了兄弟爭產的前置作業吧
你自己心知肚明吧)


的確,我父親急性子
所以,當他第一次到這家銀行便全說出來了
想當然,銀行肯定有所防備~


當然,一定是某些方面有問題才會走到這
隱瞞的事情,也不是刻意隱瞞
只是一說起來真的牽扯甚廣,前前後後20年
要我打在網路上,真的會變萬言書...

至於對與錯,我認為沒這東西
到目前為止,我感覺只有貪與被貪...夠簡單吧~


PM 05:30
銀行來電,願意讓步了
願意調資料出來給我父親"看"與"抄"
但是,不能帶走,也不能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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