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怎麼沒人反對股利"再"課健保稅?

steve_su wrote:
沒訂上限的話每年可以...(恕刪)


因為訂上限有一種情況是發現金加股票股息,大股東也許現金股息就達上限,股票股利不須扣,而小股東現金股息加上股票股利都未達上限,兩樣都扣.

而被健保這樣一扣,小股東的股權變少了,而大股東的股權依樣不變,這應該也是違憲!

還有另外的選擇-棄權息,

如果除權息只是把錢從左邊口袋換到右邊口袋,那不見得非得參加除權息不可,

只是把錢從左邊口袋換到右邊口袋,還要納入所得稅計算,為什麼要參加除權息(誘因)?

你有選擇的機會.....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