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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無辜的...拍賣買賣東西請注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自保)


yangnan wrote:
這種詐騙手法早在2年...(恕刪)





遊戲之類的就到數字網
福禍相依;禍福參半、呼...。

澎澎a wrote:
這樣有什麼刑責嗎 ...(恕刪)

純就你的po文來推:

一、只要你所呈證據符合你也是善意受害人之一,不會起訴,亦即,可能你沒刑責.

二、款項,不是你交易相對人所匯,而是另一個受害人匯給你,可能須歸還.

這就是典型的網路三角詐騙...同時也彰顯無能的政府對付詐騙行為的惡法

只要有人去報案說你的帳戶詐騙,無論金額大小一律馬上列為警示帳戶凍結

還有要注意你名下其它金融帳戶也會受到影響

有些銀行的作法也是會凍結,有的則是須本人持證件提領,金融卡功能及網路銀行等其它功能會失效

你現在能做的就是把你的拍賣網頁與詐騙者之間的問答內容及mail存檔列印備用

寫一份自訴書,把你無端受到詐騙牽連的過程寫一下...越詳細越好

然後就是等警局寄來偵訊通知,通常要等上1-2個月,別懷疑這還只是開始

如果想省時間你可以自己上警局自投羅網,呵呵

查一下你是那個案件被告,是那個警局把你提列警示帳戶,通常都是匯款者報案的那個警局

親自跑一趟那個警局偵查隊,表明你來接受偵訊,並提交你備份的資料,請警察盡快幫你的案件移交給檢察官

如果不這麼做,等警局偵訊要1-2個月,再等檢察官開偵查庭又不知是何年何月...半年內能開算好運了

只要你資料準備好,通常第一次開庭就會解決,以不起訴處份結案

然後你又要等上1-2個月才等到法院寄來的不起訴處份書公文,拿這個去警局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千萬不要傻儍的啥也沒準備就去開庭,那你會開第2庭,第3庭,又要等上好久....

當然匯進來那筆錢你肯定是花不到的,開完庭之後法院會下公文給銀行強制轉回給匯款者

以上跑完整個流程如果半年可以結束算你好運....花上1-2年時間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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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會知道這麼清楚,因為我也是相似案件的受害者

幾百萬的資金被凍結,就只因為一筆莫名其妙3000元的匯入款

警察連查證都沒有,只要有人報案不管三七二十一馬上提報聯徵中心凍結帳戶

有詐騙集團會傻傻的放幾百萬讓你凍結嗎??想起來就唾棄這無能的政府



我在彰化 報案人在台北....實在是有點遠阿 :(

我有在這邊警局詢問了 只有叫我等...

他說等上面公文記下來 會通知我 現在只能等阿 ...



我昨天本來要去備案 可是他說 對方已經有報案 我報案也沒用了


那我如果我去查詢 儲值這個遊戲點數的人 這樣可以抓到人嗎 ?


我記得遊戲橘子只要有購買證明 就可以拿回點數 並封鎖儲值那個點數人的帳號。
如果我這樣拿回點數 合法嗎 ??
你只能對詐騙你點數的人提告,無法對匯款人提告

但是很多詐騙者都是從大陸或其它國家上網,警察會跟你說報了案也沒用,根本辦不到他

他騙了你的點數肯定又是轉賣給其它人,所以你報案查誰用了你的點數的話,這案件又會有一個第四人

當初我還是到銀行提款時發現帳戶凍結,行員還通報警局(在台中)~~我就莫名其妙被帶上警車到警局作筆錄

本以為這就結束偵訊程序,沒想到一個多月以後匯款人報案警局(在高雄)又寄通知叫我去作筆錄

別對鬼島上的警察抱太高的期待,碰到事就自己積極一點處理,除非你的帳戶也沒啥錢無關痛癢
第一次看到過這種詐騙 整個是防不勝防

這樣不能請露天協助嗎?

上面應該有三方交易紀錄

再請警察追蹤電腦IP 找出詐欺者才是正確的吧

我覺得露天應該有義務協助

又或著去追蹤點數卡的儲值流向



這樣以後拍賣帳號都要綁定身分 例如手機認證之類的

achsinzk wrote:
問一下我的疑問樓主是...(恕刪)


我雞婆一點來回答你好了,希望別再有人被害了

(但事實上是不可能,可以這麼說,只要詐騙者找上你,你就一定跑不掉)

樓主A 在露天拍賣刊登賣點數,假設賣1W

詐騙集團B 可以在露天或Y拍刊登賣任意東西,通常是3C產品居多,而且價格比市價低

帳號多半是盜來的,或是用假身份申請,而且他們都躲在大陸上網被告了也抓不到

當B看到A刊登賣點數1W元時,他可以刊登一個物品(事件中是微波爐)也賣1W而市價可能是1W5

這時有個想買微波爐的人C 逛拍賣發現有好康,1W5的東西只賣1W就決定要買了

同一時間詐騙者B也跟A說要買他的點數,下標後A不疑有他就把自己的帳號資料給了B

C下標B的微波爐之後,B把A的帳號資料給了C,C匯款後不就是會提供後五碼給B

然後B跟A說我匯款了,後五碼是XXXXX,A一查帳戶果然有這筆錢於是把點數給了B

匯了款的C傻傻等了幾天等不到微波爐,此時B一定消失不見了,詐騙來的點數也會透過其它帳號跟管道再賣出

C最後是上警局報案,告的是B詐騙,並跟警察說他把1W匯到了某某帳號(這是A的帳號)

然後偉大的警察馬上通報聯徵中心把這帳戶列入警示帳戶,同時樓主A也成了詐騙共犯.....

沒錯..事情就是這樣

那我如果循線找到點數的使用者呢 ?

我記得遊戲橘子 有購買證明 就可以歸還點數並封鎖儲值那個點數人的帳號


這樣我要怎麼處理比較適當又快速呢 ?

我也是被害人阿 ...昨天去警局 警察也只說 公文還沒來 等來了再通知

只能叫我等...說要一段時間才能解除

澎澎a wrote:
沒錯..事情就是這樣...(恕刪)


如果你不嫌麻煩也不願自己承受損失,那就去告詐騙者吧,至少能把你的點數要回來

另外,詐欺是公訴罪,不是像警察說的等一等,過一陣子就解除了

一定要走完整個法律程序,下一步就是提告方的警局會傳訊你去作筆錄

然後才是等法院那邊開偵察庭,詐騙案件很多,所以會等很久.....

我之前的經驗是警局發公文去作筆錄等了1個半月,再過五個月才開偵察庭

檢察官判定不起訴之後,法院的不起訴處份書又等了一個多月,歷經8個月才解決
那如果我自己私下去跟遊戲橘子拿回點數

可是並沒有告他 那這樣我會違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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