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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的高手 : 我要買房,但想把房子買在我小孩的名下,要怎麼做才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1.土地是用公告現值課徵
2.房屋是用評定價格課徵
以上兩者最簡單查到的方法是用去年的來估,了不起加個10%就很多了

3.每人每年贈與額是220萬,夫妻兩個人就是440萬
4.房屋買的時候,記得將房屋與土地設定為"夫妻共同持有",每人50%。
5.今年即可分別贈與"一部份"的土地及房子給小孩,假設房子+土地的公告現值與評定價格是1000萬,即可將 分別的40%贈與給小孩,記得贈與完成後要到國稅局拿完稅證明
6.如果房子的市價是在1000萬以內的話,應該不用那麼麻煩,因為此房子連同土地的公告現值與評定價格的和再減掉市價一半的貸款,不可能超過440萬元,可以"買來是夫妻共同持有,再贈與給小孩的方式"。這可以省"贈與稅"

但是,這會有奢移稅的問題

看起來,用小孩子的名字買是比較好的方式
但,小孩子不可能貸款會辦得成功
原因很簡單,小孩子沒有收入,即無償還能力

因此,次好的方式是,仍用夫妻的名義共同購買,兩年後再贈與,或是將兩年以前買的房子贈與給小孩

有問題,再PM我





nelson huang wrote:
我已經要買了,這個方...(恕刪)


那要有國稅局請喝咖啡的準備...
讓小孩到國外開戶, 然後把錢分幾筆匯出國外再轉回來國內小孩名下
只要不驚動國稅局就可以避掉贈與稅
哇!!! wrote:
但是,這會有奢移稅的問題....(恕刪)


原來太快贈與給小孩也有奢侈稅問題,
那只好慢慢贈與給小孩.

看起來要直接買給小朋友的機會不高,
還是掛在自己名下好了.
petrojelly wrote:
讓小孩到國外開戶, ...(恕刪)


這個方式驚動國稅局的機會其實很高,
我不敢輕忽國稅局查稅的能力...
其實贈與是靠公告現值課稅的
2000萬市價的房子公告現值也許才200萬, 根本不用想這麼多

nelson huang wrote:
這個方式驚動國稅局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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